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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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s*2板 |
15mgx10粒/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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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银河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红林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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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4575 |
国药准字H20123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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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胃、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炎、胃酸过多、胃痉挛等。 |
本品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道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症候群)、吻合口部溃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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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3次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吻合口溃疡,卓-艾综合征通常成人每日一次,口服兰索拉唑30mg。胃溃疡和吻合口溃疡,连续服用八周,十二指肠溃疡需连续服用六周。 反流性食管炎通常成人每日一次,口服兰索拉唑30mg.连续服用八周。对反复发作和复发性反流性食管炎的维持治疗,每日一次,口服15mg。如症状缓解不明显可加量至30mg。 [用法用量注意] 对于反流性食管炎的维持治疗,只有在15mg治疗效果不佳或治疗期间复发时才改为30mg口服。 对于维持治疗、高龄者、有肝功能障碍者、肾功能低下的患者,每日一次,口服兰索拉唑1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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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老年人长期应用会导致骨质疏松。2.本品可引起便秘。3.肾功能不全患者长期应用可能会有铝蓄积中毒,出现精神症状。 |
1.过敏症:偶有皮疹、瘙痒等症状,如出现上述症状时请停止用药。 2.肝脏:偶有GOT、GPT、AL-P、LDH、γ-GTP上升等现象,所以须细心观察,如有异常现象应采取停药等适应的处置。 3.血液:偶有贫血、白细胞减少,嗜酸球增多等症状,血小板减少之症状极少发生。 4.消化器:偶有便秘,腹泻,口渴,腹胀等症状。 5.精神神经系:偶尔头痛、嗜睡等症状。失眠,头晕等症状极少发生。 6.其他:偶有发热,总胆固醇上升,尿酸上升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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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前列腺肥大及青光眼患者禁用。3.阑尾炎或有类似症状者禁用。4.骨折患者禁用。 |
本品禁用于如下患者。 1. 对本制剂成份有过敏史者禁用。 2. 正在服用硫酸阿扎那韦的患者(见【药物相互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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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粒含氢氧化铝140毫克、维生素U(碘甲基蛋氨酸)50毫克,颠茄提取物10毫克。辅料为淀粉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兰索拉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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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本品为白色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肠溶球状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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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妊娠3个月内慎用。3.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机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反流性食管炎患者慎用。5.低磷血症(如吸收不良综合征)患者不宜长期大量服用。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7.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
1. 下列患者慎重用药: (1) 曾发生过药物过敏症的患者。 (2) 肝功能障碍的患者(导致药物代谢﹑排泄时间延长)。 (3) 老年患者(见【老年患者用药】)。 2. 重要的注意事项。 (1) 在治疗过程中﹐应充分观察﹐按其症状使用治疗上所需最小剂量。 (2) 对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和吻合口溃疡﹐由于缺乏足够的长期使用经验﹐建议不要使用本品进行维持治疗。 (3) 维持治疗仅限于反复发作和复发性反流性食道炎﹐如果经30mg/日或15mg/日治疗的患者症状长期缓解﹐减量或停药不会造成复发﹐应减量至15mg/日或停药。维持治疗期间建议定期内窥镜检查随诊。 3. 其它注意事项。 (1) 有报道在类似药物的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视觉障碍(奥美拉唑)。 (2) 动物实验研究52周强制喂饲大鼠兰索拉唑﹐剂量为50mg/kg/日(约为临床用量的1o0倍)﹐一例大鼠发生睾丸良性间质细胞瘤。另一项研究24个月强制喂饲大鼠15mg/kg/日以上的兰索拉唑﹐睾丸良性间质细胞瘤发生率增高﹐5mg/kg/日以上喂饲大鼠﹐可能出现胃类癌。此外﹐以兰索拉唑15mg/kg/日以上喂饲雌性大鼠和50mg/kg/日以上喂饲雄性大鼠﹐大鼠视网膜萎缩发生率升高。但睾丸间质细胞瘤和视网膜萎缩在小鼠致瘤研究和犬﹑猴的毒性试验中均未发现﹐因此上述病变认为可能是大鼠所特有。 (3) 因本药会掩盖胃癌的症状﹐所以须先排除胃癌﹐方可给药。 (4) 对长期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立(缺乏长期用药的经验)。 4﹑药物交付时:PTP包装的药物应从PTP薄板中取出后服用(有报到因误服PTP薄板坚硬的锐角刺入食道粘膜﹐进而发生穿孔﹐并发纵隔炎等严重的合并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