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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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mg |
按C18H21N5O2计,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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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蚌埠丰原涂山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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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00082 |
H201305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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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Tourette综合征(发声与多种运动联合抽动障碍)。 |
本品适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单药治疗:本品作为饮食控制和运动的辅助治疗,用于改善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与盐酸二甲双胍联合使用:当单独使用盐酸二甲双胍仍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时,本品可与盐酸二甲双胍联合使用,在饮食和运动基础上改善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重要的使用限制:由于对于1型糖尿病和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有效性尚未确定,故本品不用于1型糖尿病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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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法: 1.敷贴部位: 背部肩胛骨下(首选);上胸部;耳后乳突或上臂外侧等无毛完好皮肤处。更换新贴片即更换新的贴用部位,以利于皮肤呼吸,从而降低药物对皮肤的刺激性。 2.使用步骤: (1)用清水洗净敷贴部位。 (2)取出本品,揭去保护层,敷贴于已洗净、干燥的贴用部位。并用于轻压以确保贴片粘附牢固。 (3)每7日更换一次。进餐与否不影响本品的贴用。 (4)换下旧贴片时,将粘贴片对折,弃于儿童、动物触及不到的地方,以防止人畜误食。 3.用量: 青少年患者用药应从1.0mg/片.天的小剂量开始,按体重逐渐增加给药剂量,最大剂量不得超过2.0mg/片×3片。 20公斤﹤体重≦40公斤,用1.0mg/片每周; 40公斤﹤体重≦60公斤,用1.5mg/片每周; 体重﹥60公斤,用2.0mg/片每周。 |
推荐剂量:本品的推荐剂量为25 mg每日1次。本品可与食物同时或分开服用。肾功能受损患者轻度肾功能受损患者(肌酐清除率 CrCl ≥60 mL/min)使用本品时不需调整剂量。中度肾功能受损患者(肌酐清除率 30≤ CrCl < 60 mL/min)使用本品的剂量为12.5 mg每日1次。重度肾功能受损(肌酐清除率 15≤ CrCl < 30 mL/min)或终末期肾功能衰竭(ESRD)(CrCl < 15 mL/min或需要血液透析)患者使用本品的剂量为6.25 mg每日1次。使用本品时可不考虑透析时间。尚未在接受腹膜透析的患者中进行本品用药研究(见【药代动力学】)。因需要根据肾功能调整本品剂量,推荐在开始治疗前评估肾功能,并定期复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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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常见不良反应有:胰腺炎、过敏反应、低血糖。尼欣那在美国外上市后使用中确定发生的不良反应包括过敏症、血管性水肿、皮疹、荨麻疹和严重皮肤不良反应 ;肝酶升高 ;暴发性肝功能衰竭和急性胰腺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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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贴片中的可乐定或非活性成份过敏者禁用。抑郁症患者禁用。 |
对阿格列汀产品有严重过敏反应史的患者,包括发生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或严重皮肤不良反应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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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的活性成分为可乐定。 |
本品活性成份为苯甲酸阿格列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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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敷贴面具有粘性的圆形贴片。 |
本品为黄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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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贴用本品时可以沐浴,但不可长时间浸泡或搓洗贴药部位以防药片脱落。 2.本品为外用贴片,连续使用可能产生皮肤过敏反应(包括一般性皮疹、荨麻疹或血管水肿),口服盐酸可乐定产生过敏反应的病人,对可乐定贴片也可能引起过敏反应。所以每次贴用时更换贴用部位。 3.该药在使用时应注意新出现的症状,特别是与运动有关的,如突然出现的头晕、易激惹、过度镇静、晕厥等症状都需要密切临床监测,最好进行动态心电图或超声心电图检查。 4.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慎用。 |
1.胰腺炎: 已有服用尼欣那治疗的患者发生急性胰腺炎的上市后报道。在开始使用尼欣那后,应对患者是否出现胰腺炎体征和症状进行仔细观察。如果怀疑发生急性胰腺炎,立即停用尼欣那并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尚不清楚具有胰腺炎病史的患者在使用尼欣那时发生胰腺炎的风险是否升高。 2.过敏反应: 已有服用尼欣那治疗的患者发生严重过敏反应的上市后报道。上述反应包括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和严重皮肤不良反应(包括Stevens-Johnson综合征)。如果怀疑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停用尼欣那,评估其他可能的过敏原因,并开始采取其他方法治疗糖尿病。使用其他DPP-4抑制剂曾出现血管性水肿的患者应慎重用药,尚不明确这些患者在使用尼欣那时是否会诱发血管性水肿。 3.肝功能: 已有服用尼欣那治疗的患者发生致死和非致死性肝功能衰竭的上市后报道,部分报道所含信息不充分,无法确定可能的发生原因。在随机对照研究中,观察到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超过3倍正常上限(ULN):1.3%阿格列汀治疗患者和1.5%所有对照治疗患者。 2型糖尿病患者可能患有脂肪肝,可引起肝功能检查结果异常,患者也可能患有其他类型的肝脏疾病,多数肝脏疾病可被治疗和管理。因此,在开始尼欣那治疗前,推荐评估患者的肝功能谱。肝功能检验结果异常的患者应慎重开始尼欣那治疗。 如果患者报告发生可能提示肝损伤的症状(包括疲劳、食欲减退、右上腹不适、尿色加深或黄疸),迅速进行肝功能检查。在上述临床情况下,如果患者出现具有临床意义的肝酶升高,和如果肝功能检查异常结果持续或恶化,应停用尼欣那并寻找可能的原因。如果未发现引起肝功能检查异常的其他原因,不要在上述患者中再次使用尼欣那。 4.与其他已知可能引起低血糖的药物合并应用胰岛素和胰岛素促泌剂(如磺脲类)已知可引起低血糖。因此,当与尼欣那联合使用时,可能需要降低胰岛素或胰岛素促泌剂的剂量,以使低血糖的发生风险最小化。 5.大血管事件: 尚无临床研究得到确定性证据证实尼欣那或其他任何降糖药物可降低大血管事件的发生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