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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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480毫升 |
0.3g*36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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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昌恒湖药酒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省华侨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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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6020436 |
国药准字Z22023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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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祛风除湿,活血通络。用于风寒湿痹,骨节疼痛,四肢麻木。 |
祛风除湿,活络镇痛。用于风寒湿痹,关节疼痛,手足拘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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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30克,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4-5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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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曾有引起急性胃黏膜病变报导。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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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禁用。高血压、糖尿病及热证患者忌服。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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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白术﹑鳖甲﹑蚕砂﹑川芎﹑当归﹑独活﹑防风﹑甘草﹑红花﹑红曲﹑鹿角胶﹑木瓜﹑牛膝﹑羌活﹑桑寄生﹑续断﹑玉竹。 |
制川乌,全蝎,乌鞘蛇,地龙,蜂房,人工麝香,黑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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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味甜、略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褐色的粉末;气腥,味微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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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孕妇慎用。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含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服用,不宜大量、长期服用。2.若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昏眼花、口舌、四肢及全身发麻,畏寒,继之瞳孔散大,视觉模糊,呼吸困难,手足抽搐,躁动,大小便失禁应停服,迅速去医院就诊。3.心血管疾病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