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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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5g |
每10粒重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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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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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460 |
国药准字Z15020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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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健脑安神。用于失眠健忘及神经衰弱见上述症状者。 |
调节“赫依”,安神止痛。用于心悸,失眠,精神失常,游走刺痛、强迫症、精神分裂症、抑郁症、更年期综合症、神经衰弱、癔病、学生自闭症、考前综合症、焦虑症、躁狂症等精神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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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克,早晚各一次。 |
口服,一次9-13丸,一日1-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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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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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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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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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天麻、五味子、麦冬。辅料为甘油磷酸钠、苯甲酸钠、蔗糖、柠檬香精。 |
槟榔、沉香、肉豆蔻、丁香、木香、广枣、制草乌、干姜、荜茇、胡椒、紫硇砂、当归、葶苈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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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颗粒;气香,味甜、微苦、麻、涩。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香,味辛,微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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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含有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照规定量服用。不得任意增加服用量和服用时间。服药后如果出现唇舌发麻、头痛头昏、腹痛腹泻、心烦欲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治。有文献报道酒能增加乌头类药物的毒性而易导致中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