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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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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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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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0075 |
国药准字H20013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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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消化内科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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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天口服1次,每次1片。 |
口服,不可咀嚼。 1、消化性胃溃疡:一次20mg(一次1粒),一日1~2次。每日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胃溃疡疗程通常为4~8周,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2~4周。 2、返流性食道炎:一次20~60mg(一次1~3粒),一日1~2次。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疗程通常为4~8周。 3、卓-艾氏综合征:一次60mg(一次3粒),一日1次,以后每日总剂量可根据病情调整为20~120mg(1~6粒)。若一日总剂量需超过80mg(4粒)时,应分两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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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一)可能出现的严重不良反应: 1.肝功能损害:可能出现伴AST、ALT、г-GTP等升高的肝功能损害和黄疸症状。所以需密切观察,一旦出现上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对应的处理。 2.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有可能出现粒细胞减少(早期症状:咽喉疼痛、全身倦怠、发热等)和血小板减少。一旦出现上述异常情况立即停药,给予相对应的处理。 (二)可能出现的与其它H2受体阻滞药类似的严重不良反应: 文献报道,H2受体阻滞药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全血细胞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小板减少、间质性肾炎、Stevens-Johnson综合征、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综合征)、横纹肌溶解症、房室传导阻滞和不全收缩等。 (三)其它的不良反应: 可能出现下列不良反应。一旦出现下述异常应给予相应地减量、停药等适当处置。 |
本品耐受性较好,不良反应可能包括: 1、消化系统:可有口干、轻度恶心、呕吐、腹胀、便秘、腹泻、腹痛等;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胆红素可有升高,一般是轻微和短暂的,大多不影响治疗。另外国外资料报道在长期使用奥美拉唑治疗的患者的胃体活检标本中可观察到胃粘膜细胞增生或萎缩性胃炎的表现。 2、神经精神系统:可有感觉异常、头晕、头痛、嗜睡、失眠、外周神经炎等。 3、代谢/内分泌系统:长期应用奥美拉唑可导致维生素B12缺乏。 4、其他:可有皮疹、男性乳房发育、溶血性贫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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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本品禁用于已知对本品或其中成分过敏者。 |
对本品过敏者、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及婴幼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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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拉呋替丁。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拉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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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片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肠溶小丸或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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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药物过敏史患者慎用;2老年患者、肝和肾功能损害患者(有加重症状的可能性)慎用;3透析患者慎用;4治疗前应证实胃溃疡为良性,用药后改善的胃溃疡症状并不排出胃癌的可能性。 |
1、肾功能不全及严重肝功能不全者慎用。 2、药物对诊断的影响:①奥美拉唑可抑制胃酸分泌,使胃内pH值升高,反馈性地使胃粘膜中的G细胞分泌促胃泌素,从而使血中促胃泌素水平升高;②奥美拉唑可使13C-尿素呼气试验(UBT)结果出现假阴性,其机制可能是奥美拉唑对幽门螺杆菌(Hp)有直接或间接的抑制作用。临床上应在奥美拉唑治疗后至少4周才能进行13C-尿素呼气试验。 3、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或监测的项目:①疗效监测。治疗消化性溃疡时,应进行内镜检查了解溃疡是否愈合;治疗Hp相关的消化性溃疡时,可在治疗完成后4~6周进行UBT试验,以了解Hp是否已根除;治疗卓-艾综合征时,应检测基础胃酸分泌值是否小于10mEq/h(即治疗目标)。②毒性监测。应定期检查肝功能;长期服用者,应定期检查胃粘膜有无肿瘤样增生,用药超过3年者还应监测血清维生素B12水平。 4、治疗胃溃疡时,应首先排除癌症的可能后才能使用本药。因用本药治疗可减轻其症状,从而延误治疗。 5、为防止抑酸过度,在治疗一般消化性溃疡时,建议不要长期大剂量地使用本药(卓-艾综合征时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