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5mg |
0.15g(按C13H22N4O3S计) |
|
生产企业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花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0105 |
国药准字H3302050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胃溃疡和十二指肠溃疡 |
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及其他高胃酸分泌疾病。 |
|
用法用量 |
成人口服,一次10mg(1粒),一日2次。餐后或睡前服用。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于清晨和睡前服用。 |
|
副作用 |
据日本报道在1287例研究中,不良反应总发生率2.5%(32例)。主要不良反应为便秘(2例),22例出现实验室检查值异常。1.可能出现的严重不良反应:(1)肝功能损害:可能出现伴AST、ALT、r-GTP等升高的肝功能损害和黄疸症状。所以需密切观察,一旦出现上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对应的处理。(2)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有可能出现粒细胞减少(早期症状:咽喉疼痛、全身倦怠、发热等)和血小板减少。一旦出现上述异常情况立即停药,给予相对应的处理。2.可能出现的与其它H2受体阻滞药类似的严重不良反应:文献报道,H2受体阻滞药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全血细胞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小板减少、间质性肾炎、Stevens-Johnson综合征、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综合征)、横纹肌溶解症、房室传导阻滞和不全收缩等。3.其它的不良反应:可能出现下列不良反应。一旦出现下述异常应给予相应地减量、停药等适当处置。类别/发生率0.1~<5%<0.1%不详过敏症状皮疹、荨麻疹、瘙痒血液白细胞数增加嗜酸性粒细胞增加、白细胞数减少、红细胞数减少、红细胞压积减少Hb减低肝脏AST、ALT、A1-P、γ-GTP、总胆红素升高LDH、TTT升高肾脏尿蛋白异常BUN升高*精神神经系统头痛、失眠、嗜睡可逆性精神错乱、幻觉、眩晕循环系统心悸、发烧感、潮热消化系统便秘腹泻、大便硬结恶心、呕吐、腹部膨胀感、食欲不振其他血清尿酸升高、Cl升高月经延迟、血钠升高、血钾减低乳房女性化*其它H2受体阻滞药有痉挛出现的报道。 |
1常见的有恶心、皮疹、便秘、乏力、头痛、头晕等; 2 与西咪替丁相比,损伤肾功能、性腺功能和中枢神经的不良作用较轻; 3 少数患者服药后引起轻度肝功能损伤,停药后症状即消失,肝功能也恢复正常。曾怀疑可能系药物过 敏反应,与药物的用量无关; 4 长期服用因可持续降低胃液酸度,而利于细菌在胃内繁殖,从而使食物内硝酸盐还原为亚硝酸盐,形 成N-亚硝基化合物。 |
|
禁忌 |
本品禁用于已知对本品或其中成分过敏者 |
8岁以下儿童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拉呋替丁,其化学名称为:(±)-2-[2-(呋喃甲基)亚磺酰基]-N-[4-[4-(哌啶甲基)-2-吡啶基]氧-(Z)-2-丁烯基]乙酰胺。 |
雷尼替丁 |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
本品为胶囊剂,其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 |
|
注意事项 |
1有药物过敏史患者慎用;2老年患者、肝和肾功能损害患者(有加重症状的可能性)慎用;3透析患者慎用;4治疗前应证实胃溃疡为良性,用药后改善的胃溃疡症状并不排出胃癌的可能性。 |
1 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老年患者与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4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