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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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mg |
0.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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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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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0105 |
国药准字H420219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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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胃溃疡和十二指肠溃疡 |
适用于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上呼吸道出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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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口服,一次10mg(1粒),一日2次。餐后或睡前服用。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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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据日本报道在1287例研究中,不良反应总发生率2.5%(32例)。主要不良反应为便秘(2例),22例出现实验室检查值异常。1.可能出现的严重不良反应:(1)肝功能损害:可能出现伴AST、ALT、r-GTP等升高的肝功能损害和黄疸症状。所以需密切观察,一旦出现上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对应的处理。(2)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有可能出现粒细胞减少(早期症状:咽喉疼痛、全身倦怠、发热等)和血小板减少。一旦出现上述异常情况立即停药,给予相对应的处理。2.可能出现的与其它H2受体阻滞药类似的严重不良反应:文献报道,H2受体阻滞药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全血细胞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小板减少、间质性肾炎、Stevens-Johnson综合征、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综合征)、横纹肌溶解症、房室传导阻滞和不全收缩等。3.其它的不良反应:可能出现下列不良反应。一旦出现下述异常应给予相应地减量、停药等适当处置。类别/发生率0.1~<5%<0.1%不详过敏症状皮疹、荨麻疹、瘙痒血液白细胞数增加嗜酸性粒细胞增加、白细胞数减少、红细胞数减少、红细胞压积减少Hb减低肝脏AST、ALT、A1-P、γ-GTP、总胆红素升高LDH、TTT升高肾脏尿蛋白异常BUN升高*精神神经系统头痛、失眠、嗜睡可逆性精神错乱、幻觉、眩晕循环系统心悸、发烧感、潮热消化系统便秘腹泻、大便硬结恶心、呕吐、腹部膨胀感、食欲不振其他血清尿酸升高、Cl升高月经延迟、血钠升高、血钾减低乳房女性化*其它H2受体阻滞药有痉挛出现的报道。 |
1 长期用药或加大剂量时可出现:男性乳房肿胀、泌乳现象、性欲减退、腹泻、眩晕或头痛、肌痉挛或肌痛、皮疹、脱发等; 2 偶见的不良反应有: ① 精神紊乱,多见于老年或重病患者,停药后48小时内能恢复; ② 咽喉痛热; ③ 不明原因的出血或瘀斑,以及异常倦怠无力; ④ 粒细胞减少或其他异常血象,多见于合并症严重之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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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本品禁用于已知对本品或其中成分过敏者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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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拉呋替丁,其化学名称为:(±)-2-[2-(呋喃甲基)亚磺酰基]-N-[4-[4-(哌啶甲基)-2-吡啶基]氧-(Z)-2-丁烯基]乙酰胺。 |
西咪替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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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
本品为绿色胶囊,内容物白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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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药物过敏史患者慎用;2老年患者、肝和肾功能损害患者(有加重症状的可能性)慎用;3透析患者慎用;4治疗前应证实胃溃疡为良性,用药后改善的胃溃疡症状并不排出胃癌的可能性。 |
1 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 下列情况慎用: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系统性红斑狼疮、器质性脑病、肝肾功能损害; 4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