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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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g |
20mg*16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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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苏中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省惠诺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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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250 |
国药准字H20074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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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胃溃疡和十二指肠溃疡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氏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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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口服,一次10mg(1粒),一日2次。餐后或睡前服用。 |
口服,不可咀嚼。(1)消化性溃疡:一次20mg(一次l粒),一日1-2次。每日晨起吞服或早晚各1次,胃溃疡疗程通常为4-8周,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2-4周。(2)反流性食管炎:一次20-60mg(一次1-3粒),一日1-2次。晨起吞服或早晚各1次,疗程通常为4-8周。(3)卓-艾综合征:一次60mg(一次3粒),一日1次,以后每日总剂量可根据病情调整为20-120mg(1—6粒),若一日总剂量需超过80mg(4粒)时,应分为两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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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据日本报道在1287例研究中,不良反应总发生率2.5%(32例)。主要不良反应为便秘(2例),22例出现实验室检查值异常。1.可能出现的严重不良反应:(1)肝功能损害:可能出现伴AST、ALT、r-GTP等升高的肝功能损害和黄疸症状。所以需密切观察,一旦出现上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对应的处理。(2)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有可能出现粒细胞减少(早期症状:咽喉疼痛、全身倦怠、发热等)和血小板减少。一旦出现上述异常情况立即停药,给予相对应的处理。2.可能出现的与其它H2受体阻滞药类似的严重不良反应:文献报道,H2受体阻滞药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全血细胞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小板减少、间质性肾炎、Stevens-Johnson综合征、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综合征)、横纹肌溶解症、房室传导阻滞和不全收缩等。3.其它的不良反应:可能出现下列不良反应。一旦出现下述异常应给予相应地减量、停药等适当处置。类别/发生率0.1~<5%<0.1%不详过敏症状皮疹、荨麻疹、瘙痒血液白细胞数增加嗜酸性粒细胞增加、白细胞数减少、红细胞数减少、红细胞压积减少Hb减低肝脏AST、ALT、A1-P、γ-GTP、总胆红素升高LDH、TTT升高肾脏尿蛋白异常BUN升高*精神神经系统头痛、失眠、嗜睡可逆性精神错乱、幻觉、眩晕循环系统心悸、发烧感、潮热消化系统便秘腹泻、大便硬结恶心、呕吐、腹部膨胀感、食欲不振其他血清尿酸升高、Cl升高月经延迟、血钠升高、血钾减低乳房女性化*其它H2受体阻滞药有痉挛出现的报道。 |
本品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腹泻、恶心、呕吐、便秘、腹痛及腹胀。偶见头晕、嗜睡、乏力、睡眠紊乱、感觉异常、皮疹、瘙痒、荨麻疹、肝功能试验异常等。罕有多汗、周围血管性水肿、低钠血症;血管水肿、发热及过敏性休克;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全血细胞减少症;可逆性精神错乱、易激惹、抑郁、攻击和幻觉;男子女性型乳房;口干、味觉异常、口炎、念珠菌病;脱发、光过敏、多形性红斑;肝性脑病(先前有严重肝病者),黄疸性或非黄疸性肝炎、肝衰竭;支气管痉挛;关节痛、肌痛、肌肉疲劳;间质性肾炎;视力模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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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本品禁用于已知对本品或其中成分过敏者 |
对本品过敏者、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及婴幼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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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拉呋替丁,其化学名称为:(±)-2-[2-(呋喃甲基)亚磺酰基]-N-[4-[4-(哌啶甲基)-2-吡啶基]氧-(Z)-2-丁烯基]乙酰胺。 |
奥美拉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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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肠溶小丸或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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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药物过敏史患者慎用;2老年患者、肝和肾功能损害患者(有加重症状的可能性)慎用;3透析患者慎用;4治疗前应证实胃溃疡为良性,用药后改善的胃溃疡症状并不排出胃癌的可能性。 |
1.使用不得超过7天,如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两个月以内不得再次服用,如症状反复,应立即就医。3.本品在以下情况下请勿使用:吞咽困难或疼痛;呕血;便血或黑便。这些可能是严重情况的征兆,请咨询医师。4.肝功能不全或血象不正常的患者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假如出现烧心持续或加重症状,请停用本品并去医院就诊。6.儿童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进行。7.孕期、哺乳期妇女慎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