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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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mg*12粒 |
0.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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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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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3001 |
国药准字H420219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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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胃溃疡和十二指肠溃疡。 |
适用于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上呼吸道出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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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次4粒,一日3次,10盒为一个月用量,三个月为一个大疗程。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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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罕见过敏反应。 |
1 长期用药或加大剂量时可出现:男性乳房肿胀、泌乳现象、性欲减退、腹泻、眩晕或头痛、肌痉挛或肌痛、皮疹、脱发等; 2 偶见的不良反应有: ① 精神紊乱,多见于老年或重病患者,停药后48小时内能恢复; ② 咽喉痛热; ③ 不明原因的出血或瘀斑,以及异常倦怠无力; ④ 粒细胞减少或其他异常血象,多见于合并症严重之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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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本品禁用于已知对本品或其中成分过敏者。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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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拉呋替丁 |
西咪替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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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
本品为绿色胶囊,内容物白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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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下列患者慎用:1.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慎用;2.老年患者、肝和肾功能损害患者(有加重症状的可能性)慎用;3.透析患者慎用;4.治疗前应证实胃溃疡为良性,用药后改善的胃溃疡症状并不排除胃癌的可能性。 |
1 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 下列情况慎用: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系统性红斑狼疮、器质性脑病、肝肾功能损害; 4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