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gx7片x2板 |
25mgx48片 |
|
生产企业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501 |
国药准字H3102128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精神分裂症和其它有严重阳性症状(例如:妄想、幻觉、思维障碍、敌意和猜疑)和/或阴性症状(例如:情感淡漠、情感和社会活动退缩、言语贫乏)的精神病的急性期和维持治疗。本品亦可缓解精神分裂症及相关疾病常见的继发性情感症状,对于取得初步疗效、需要继续治疗的患者,本品可有效维持其临床症状的缓解。 |
各种病因和症状表现的抑郁状态: 内源性、反应性、神经症性、器质性、隐匿性及更年期性抑郁。 与精神分裂症和人格障碍伴随的抑郁。 由于早老、衰老、慢性疼痛状态、慢性躯体疾病引起的抑郁综合征。 反应性、神经症性及精神病性的抑郁性心境障碍,包括其相应的躯体表现,也见于儿童患者。 强迫综合征(强迫症) 其它适应症:恐怖症和惊恐发作,伴有发作性睡病的猝倒症,慢性疼痛状态、夜间遗尿(5岁以上,应首先排除可能的器质性病因)。 |
|
用法用量 |
本品的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10毫克,服药与是否进食无关,因其吸收不受进食影响。本品的剂量范围在每日5毫克至20毫克。每日剂量须根据临床状况而定,超过每日10毫克的常规剂量用药,应先进行适当的临床评估。在临床状况许可的情况下,老年患者起始剂量为每日5毫克,严重肾功能损害或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起始剂量亦为每日5毫克,患者如有多种可减慢本品代谢的因素(女生、老年、非吸烟者),起始剂量亦应降低,本品尚未有在18岁以下人群中研究的数据。 |
在开始使用安拿芬尼进行治疗之前,应首先治疗可能存在的低钾血症(参见注意事项) 应根据不同的个体及患者的情况确定给药剂量和给药方式。原则上应尽可能用最小剂量达到最佳疗效,且慎重地增加剂量,特别是在治疗老年及青春期患者时,因其对安拿芬尼的反应比中间年龄的患者更强。 为了预防可能出现的QT间期延长和5-羟色胺中毒,建议依照推荐的剂量使用安拿芬尼,当同时服用可能导致QT间期延长的药物或其它5-羟色胺激活药物时,应慎重增加安拿芬尼的剂量。 在使用本品治疗期间,应严密地监视患者的疗效及药物耐受性。 抑郁症、强迫症和恐怖症:治疗初期:每次一片,每日2-3次。以后的剂量视患者对药物的耐受性逐渐增加,如在治疗第一周每隔二、三天增加25毫克,直到每日4-6片。详见说明书。 |
|
副作用 |
对2500名患者服用本品的原始数据库,治疗条件和疗程差异显著,包括开放和双盲研究、住院和门诊治疗以及短程和长期用药。临床试验中与本品使用有关的唯一不良反应是嗜睡和体重增加,34%服用本品的患者血浆催乳素浓度有一过性的轻度升高(末点数不超过正常值上限,与安慰剂无统计差异)。相关临床表现(例如:男性乳房增大、泌乳及乳房增大)罕见,绝大多数患者的激素水平无需停药即可回复至正常范围。临床试验中偶见不良反应(1-10%),包括头晕、静坐不能、食欲增强、外周水肿、直立性低血压、口干及便秘。偶见肝脏氨基转移酶ALT/SGPT和AST/SGOT无症状的一过性升高。 |
不良反应常常是轻微的且呈一过性,继续治疗或减少用量时会消失。不良反应并不总是与血浆药物水平或剂量相关。常常难以将某些不良反应与抑郁症状(如:疲劳、睡眠障碍、激越、焦虑、便秘和口干)相区别。 如果出现了严重的神经病学或精神病学反应,应停用安拿芬尼。 老年患者对安拿芬尼的抗胆碱能作用、神经病学及精神病学效应或其对心血管的影响特别敏感。他们对药物的代谢和清除能力可能有所下降,因而在治疗剂量下就存在血浆浓度升高的危险性。 不良反应按发生频率分类:很常见≥10%;1%≤常见<10%;0.1%≤不常见<1%;0.01%≤罕见<0.1%;极罕见<0.01%,包括个案报道。 中枢神经系统 精神作用:很常见:嗜睡、疲劳、不安感、食欲增加。 常见:意识模糊、定向力障碍、幻觉(特别是老年患者及患有帕金森病的患者)、焦虑状态、激越、睡眠障碍、躁狂、轻躁狂、攻击行为、记忆力受损、人格解体、抑郁加重、注意力受损、失眠、梦魇、呵欠。详见说明书。 |
|
禁忌 |
禁用于已知对该药中任意一种成份过敏的患者。 |
1 对于氯米帕明或该药中任何一种赋形剂过敏者、有与二苯扎西平组的三环类抗抑郁药交叉过敏者均禁用。 2 本品严禁与MAO(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包括使用本品的前后14天,禁止与选择性可逆的MAO-A抑制剂,如吗氯贝胺合用。 3 新近发生心肌梗塞者禁用。 4 先天性QT延长综合征者禁用。 |
|
成分 |
奥氮平。 |
盐酸氯米帕明。 |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淡黄色。 |
本品为浅黄色圆形双凸面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黄白色。 |
|
注意事项 |
1.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症(NMS):临床试验中未见有本品所致的NMS报道。但NMS是一种潜在的致命综合症,在其它抗精神病药使用中已有报道,NMS的临床表现有高热、肌强直、精神状态改变及自主神经紊乱(脉搏和血压不规则、心动过速、大汗淋漓及心律不齐),其它体征可有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肌血红蛋白尿、(横纹肌溶解)及急性肾功能衰竭。患者如出现NMS的临床表现,或仅有高热而无NMS的临床表现,均应停用所有抗精神病药,包括奥氮平片。2.迟发性运动障碍:与氟哌啶醇比较研究6周以上,本品所致急性运动障碍发生率较低,具有统计显著性。但长期作用抗精神病药迟发性运动障碍风险增加,如果患者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的体征或症状,应减药或停药,上述症状可在停药时恶化,甚至在停药后出现。3.肝功能指标:偶见出现肝脏氨基转移酶ALT、AST不伴症状的一过性升高,多见于用药初期,有ALT和/或AST升高、肝脏损害体征和症状、用药前已有与肝功能储备受到有关疾病以及使用具有潜在肝脏毒性药物的患者,应加以观察。治疗中如出现ALT和/或AST升高,应考虑随访和减药。4.癫痫:与其它抗精神病药类似,本品慎用于有癫痫史或有癫痫相关疾病的患者。5.血液学指标:与其它精神病药类似,本品慎用于有下列情况的患者:任何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和/或中性粒细胞降低;药物所致骨髓抑制/毒性反应史;伴发疾病,放疗或化疗所致的骨髓抑制;嗜酸性粒细胞过多性疾病或骨髓及外骨髓增殖性疾病。临床试验发现,许多有氯氮平所致粒细胞减少症或粒细胞缺乏症病史的患者使用本品后未见复发。6.抗胆碱能活性:临床试验表明,抗胆碱能作用发生率较低,但患者有合并症时服用本品的资料有限,建议在合并前列腺增生、麻痹性肠梗阻,窄角性青光眼或相关疾病时慎用。7.多巴胺能拮抗作用:本品在体外有多巴胺拮抗作用。从理论上说,本品和其它抗精神病药一样,能拮抗左旋多巴和多巴胺激动剂的作用。8.中枢神经系统活性:本品的原初作用部分就是中枢神经系统,但在与其它中枢神经系统物包括在酒精合并使用时应加以注意。9.本品可引起嗜睡,患者在操作危险性机器包括机动车时应慎用。 |
自杀的危险 严重抑郁症的患者存在着自杀的危险,而且在疾病明显缓解前,该危险可能会持续存在。处于抑郁状态的成人或儿童患者,不论其是否正在使用抗抑郁药物,均可能出现抑郁加重和/或自杀倾向或其它精神症状。对存在抑郁状态及其它精神异常的儿童和青少年进行的短期研究显示,抗抑郁药物会增加出现自杀的想法和行为(自杀倾向)的危险。 对针对任一适应症使用安拿芬尼进行治疗的患者,均应当密切观察是否出现临床症状的加重、自杀倾向和其它精神症状(参见[不良反应]),特别是在治疗的初始阶段或进行剂量调整的时候。 对于这些患者应当考虑调整治疗方案,甚至可能需要停药,特别是当临床上的变化严重、出现突然、或者并非患者原有症状的一部分时(参见[注意事项]中”中断治疗”部分)。详见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