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5g(以C7H10ClN3O3计) |
0.25g*5粒 |
|
生产企业 |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澳美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460 |
国药准字H2008047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原生动物和厌氧菌引起的感染。 1.用于毛滴虫引起的泌尿生殖道感染。 2.用于阿米巴原虫引起的肠﹑肝阿米巴虫病(包括阿米巴痢疾,阿米巴肠病,阿米巴结肠炎,阿米巴肝脓肿)。 3.用于贾第鞭毛虫病。 4.用于厌氧菌感染:如败血症﹑脑膜炎﹑腹膜炎﹑手术后伤口感染﹑产后脓毒病﹑脓毒性流产﹑子宫内膜炎以及敏感菌引起的其他感染。 5.用于预防各种手术后厌氧菌感染。 |
适用于由敏感菌引起的感染,如扁桃体炎、咽炎、细菌性肺炎、支原体肺炎、口腔炎、军团病、白喉、百日咳、猩红热、红癣、类丹毒、淋病、早期梅毒、软下疳、尿道炎、弯曲菌肠炎、阿米巴肠炎等。 |
|
用法用量 |
1. 毛滴虫病: (1) 急性毛滴虫病:一次性服药,成人一次1500mg(6片),晚上顿服。儿童25mg/公斤/天,一次顿服。 (2) 慢性毛滴虫病:成人每次500mg(2片),每日二次,共5天。性伙伴应给予同样的治疗,以避免重复感染。 2. 阿米巴虫病: (1) 阿米巴痢疾:成人及体重35公斤以上的儿童,每次1500mg,晚饭后顿服,连服三天;体重60公斤以上者,每次1000mg(4片),每日二次,饭后口服,连服三天;体重35公斤以下儿童,40mg/公斤,一次顿服,饭后口服,连服三天。 (2) 其他阿米巴虫病:成人及体重35公斤以上儿童,每次500mg(2片),每日二次;体重35公斤以下儿童,25mg/公斤,一次顿服,连服5~10天。 3.贾第鞭毛虫病: (1)成人及体重35公斤以上儿童,晚上顿服1500mg(6片),服药1~2天。 (2)体重35公斤以下儿童,40mg/公斤,一次顿服,服药1~2天。 4.厌氧菌感染: (1)预防术后感染:手术前12小时口服1500mg(6片),以后每次500mg(2片),每日二次,服药至手术后3~5天。 (2)成人及体重35公斤以上儿童,每次.00mg(2片),每日二次;体重35公斤以下儿童,20mg/公斤,分二次口服。 |
每12小时服用一次,空腹服用。成人:首剂500~700mg(2~3片),12小时后继服250~500mg(1~2片),严重感染者剂量可增至2倍。儿童:首剂30mg公斤体重,12小时后继服15mg/公斤体重。 |
|
副作用 |
1.可见轻度副作用嗜睡、头痛、胃肠不适(包括恶心、呕吐)。 2.个别患者可见中枢神经系统障碍:如头痛、震颤、强直、癫痢发作、运动失调、疲劳、眩晕、意识短暂消失或周围神经病。 3.味觉障碍,肝功能异常和皮肤反应。 |
1.胃肠道功能紊乱:如恶心、呕吐、腹泻。2.过敏反应:如皮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发热。3.可逆性听力减退。4.长期和反复应用可引起不敏感菌(如难辨梭菌)和真菌的过度生长。 |
|
禁忌 |
对本品或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对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硝唑,其化学名称为α-(氯甲基)-2-甲基-5-硝基咪唑-1-乙醇 |
本品主要成份红霉素环11,12-碳酸酯。 |
|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或微黄色片 |
本品为白色圆形双凸片。 |
|
注意事项 |
1.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患者如癫痢﹑多毛性硬化病慎用。 2.肝病疾病患者﹑酗酒者﹑脑损伤患者慎用。 3.妊娠及哺乳妇女慎用。 |
肝功能受损患者慎用,服用时应减少剂量。长期服用应监测肝功能。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