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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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5g |
50mg*7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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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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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3312 |
H20171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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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由厌氧菌(脆弱拟杆菌、狄氏拟杆菌、卵园拟杆菌、多形拟杆菌、普通拟杆菌、棱状芽胞杆菌、真杆菌、消化球菌和消化链球菌、幽门螺杆菌黑色素拟杆菌、控杆菌、CO2噬织维菌、牙龈类杆菌等)感染引起的多种疾病:男女泌尿生殖道毛滴虫、贾第氏鞭毛虫感染引起的疾病(如阴道滴虫病等);肠、肝阿米巴虫病(包括阿米巴痢疾阿米巴肝脓肿),肠、肝变形虫感染引起的疾病;用于预防和治疗各科手术后厌氧菌感染。 |
用于治疗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预防念珠菌感染的发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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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防治厌氧菌感染:成人500mg/次,每日二次(早晚各服一次,以下同);儿童每12小时10mg/kg;阿米巴虫病:成人500mg/次,每日二次;儿童25mg/kg/天;贾第虫病:成人1.5g/次,1次/天;儿童40mg/kg/天;毛滴虫病:成人1-1.5g/次,1次/天;儿童25mg/kg/天。或遵医嘱。 |
1.本品与其他咪唑类药物可发生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任何一种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本品。2.由于本品主要自肾排出,因此治疗中需定期检查肾功能。用于肾功能减退患者时需减量。3.本品目前在免疫缺陷者中的长期预防用药,已导致念珠菌属等对氟康唑等咪唑类抗真菌药耐药性的增加,故需掌握指征,避免无指征预防用药。4.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因此用本品治疗开始前和治疗中均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如肝功能出现持续异常,或出现肝毒性临床症状时均需立即停用本品。5.本品与肝毒性药物合用、需服用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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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用药期间有轻度头晕头痛嗜睡胃肠道反应肌肉乏力。 |
1.常见消化道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2.过敏反应:可表现为皮疹,偶可发生严重的剥脱性皮炎(常伴随肝功能损害)、渗出性多形红斑。3.肝毒性: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4.可见头晕、头痛。5.某些患者,尤其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可能出现肾功能异常。6.偶可发生周围血象一过性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血液学检查指标改变,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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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的患者对此药也过敏,禁用于对此药过敏的患者;也禁用于脑和脊髓发生病变的患者、羊癫疯及各种器官硬化症患者 |
对本品或其他咪唑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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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奥硝唑。 |
氟康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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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的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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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服用剩余的药片应立即包装好并立即作好标记并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