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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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5g |
10g:30mg*2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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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宿州亿帆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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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3312 |
国药准字H34022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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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由厌氧菌(脆弱拟杆菌、狄氏拟杆菌、卵园拟杆菌、多形拟杆菌、普通拟杆菌、棱状芽胞杆菌、真杆菌、消化球菌和消化链球菌、幽门螺杆菌黑色素拟杆菌、控杆菌、CO2噬织维菌、牙龈类杆菌等)感染引起的多种疾病:男女泌尿生殖道毛滴虫、贾第氏鞭毛虫感染引起的疾病(如阴道滴虫病等);肠、肝阿米巴虫病(包括阿米巴痢疾阿米巴肝脓肿),肠、肝变形虫感染引起的疾病;用于预防和治疗各科手术后厌氧菌感染。 |
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脓疱疮、疖肿、毛囊炎、湿疹合并感染、外伤感染、癣病合并感染及其他化脓性皮肤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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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防治厌氧菌感染:成人500mg/次,每日二次(早晚各服一次,以下同);儿童每12小时10mg/kg;阿米巴虫病:成人500mg/次,每日二次;儿童25mg/kg/天;贾第虫病:成人1.5g/次,1次/天;儿童40mg/kg/天;毛滴虫病:成人1-1.5g/次,1次/天;儿童25mg/kg/天。或遵医嘱。 |
外用。涂患处,一日2~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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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用药期间有轻度头晕头痛嗜睡胃肠道反应肌肉乏力。 |
偶有轻微刺痛感,但不影响继续治疗和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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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的患者对此药也过敏,禁用于对此药过敏的患者;也禁用于脑和脊髓发生病变的患者、羊癫疯及各种器官硬化症患者 |
对本品或其他喹诺酮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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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奥硝唑。 |
主要成份:盐酸环丙沙星。化学名称为:1-环丙基-6-氟-1,4-二氢-4-氧化-7-(1-哌嗪基)-3-喹啉羧酸盐酸盐-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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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白色至淡黄色乳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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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服用剩余的药片应立即包装好并立即作好标记并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
使用过程中若出现皮疹等过敏症状或严重其他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