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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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g |
0.1gx10粒x2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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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安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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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1256 |
国药准字H23020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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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原生动物和厌氧菌引起的感染。 1、用于毛滴虫引起的男女泌尿生殖道感染。 2、用于阿米巴原虫引起的肠、肝阿米巴虫病(包括阿米巴痢疾、阿米巴肝脓肿)。 3、用于贾第鞭毛虫病。 4、用于厌氧菌感染:如败血症、脑膜炎、腹膜炎、手术后伤口感染、产后脓毒病、脓毒性流产、子宫内膜炎以及敏感菌引起的其他感染。 5、用于预防各种手术后厌氧菌感染。 |
适应症为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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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毛滴虫病:急性毛滴虫病:一次性服药,成人一次1500毫克(6片),晚上顿服。儿童25 毫克/公斤/天,一次顿服。慢性毛滴虫病:成人每次500 毫克(二片),每日二次,共五天。性伙伴应给予同样的治疗,以避免重复感染。 2.阿米巴虫病:阿米巴虫痢疾:成人及体重35 公斤以上的儿童,每次1500 毫克(6片),晚饭后顿服,连服三天;体重60公斤以上者,每次1000毫克(4片),每日两次,饭后口服,连服三天;体重35公斤以下儿童,40毫克/ 公斤,一次顿服,饭后口服,连服三天。其他阿米巴虫病:成人及体重35公斤以上儿童,每次500毫克(二片),每日二次;体重35公斤以下儿童,25 毫克/公斤,一次顿服,连服5—10天。 3.贾第鞭毛虫病:成人及体重35 公斤以上的儿童,晚上顿服1500毫克(6片),服药1—2天;体重35公斤以下儿童,40毫克/公斤,一次顿服,服药1—2天。 4.厌氧菌感染: 预防术后感染:手术前12小时口服1500毫克(6片),以后每次500毫克(二片),每日二次,服药至手术后3—5天。 厌氧菌感染: 成人及体重35公斤以上的儿童,每次500毫克(二片),每日二次; 体重35公斤以下儿童,40毫克/公斤,分二次口服。 |
口服 1.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伯菌及奇异变形菌所致的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一次0.4g(4粒),一日2次,疗程3日。 2.其他病原菌所致的单纯性尿路感染:剂量同上,疗程7~10日。 3.复杂性尿路感染:剂量同上,疗程10~21日。 4.单纯性淋球菌性尿道炎:单次0.8~1.2g(8粒~12粒)。 5.急性及慢性前列腺炎:一次0.4g(4粒),一日2次,疗程28日。 6.肠道感染:一次0.3~0.4g(3粒~4粒),一日2次,疗程5~7日。 7.伤寒沙门菌感染:一日0.8~1.2g(8粒~12粒),分2~3次服用,疗程14~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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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可见轻度副作用嗜睡、头痛、胃肠不适(包括恶心、呕吐)。 2.个别患者可见中枢神经系统障碍:如头痛、震颤、强直、癫痢发作、运动失调、疲劳、眩晕、意识短暂消失或周围神经病。 3.味觉障碍,肝功能异常和皮肤反应。 |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 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 4.偶可发生: (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障碍、幻觉、震颤; (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 (3)静脉炎; (4)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 (5)关节疼痛。 5. 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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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或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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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奥硝唑。 |
本品主要成份为诺氟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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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微黄色颗粒。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至淡黄色颗粒或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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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患者如癫痢、多毛性硬化病慎用。 2.肝病疾病患者、酗酒者、脑损伤患者慎用。 3.妊娠及哺乳妇女慎有。 |
1.本品宜空腹服用,并同时饮水250ml。 2.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诺氟沙星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标本培养,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 3.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 4.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5.应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可发生中、重度光敏反应。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 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服用本品,极个别可能发生溶血反应。 7.喹诺酮类包括本品可致重症肌无力症状加重,呼吸肌无力而危及生命。重症肌无力患者应用喹诺酮类包括本品应特别谨慎。 8.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 9.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 10.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