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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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g |
1g*6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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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安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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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1256 |
HC2013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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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原生动物和厌氧菌引起的感染。 1、用于毛滴虫引起的男女泌尿生殖道感染。 2、用于阿米巴原虫引起的肠、肝阿米巴虫病(包括阿米巴痢疾、阿米巴肝脓肿)。 3、用于贾第鞭毛虫病。 4、用于厌氧菌感染:如败血症、脑膜炎、腹膜炎、手术后伤口感染、产后脓毒病、脓毒性流产、子宫内膜炎以及敏感菌引起的其他感染。 5、用于预防各种手术后厌氧菌感染。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如: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扁桃体炎、中耳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大叶性肺炎、支气管肺炎等。3生殖泌尿道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等。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脓肿、蜂窝组织炎、外伤感染等。5其他感染:牙槽脓肿、骨髓炎、腹腔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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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毛滴虫病:急性毛滴虫病:一次性服药,成人一次1500毫克(6片),晚上顿服。儿童25 毫克/公斤/天,一次顿服。慢性毛滴虫病:成人每次500 毫克(二片),每日二次,共五天。性伙伴应给予同样的治疗,以避免重复感染。 2.阿米巴虫病:阿米巴虫痢疾:成人及体重35 公斤以上的儿童,每次1500 毫克(6片),晚饭后顿服,连服三天;体重60公斤以上者,每次1000毫克(4片),每日两次,饭后口服,连服三天;体重35公斤以下儿童,40毫克/ 公斤,一次顿服,饭后口服,连服三天。其他阿米巴虫病:成人及体重35公斤以上儿童,每次500毫克(二片),每日二次;体重35公斤以下儿童,25 毫克/公斤,一次顿服,连服5—10天。 3.贾第鞭毛虫病:成人及体重35 公斤以上的儿童,晚上顿服1500毫克(6片),服药1—2天;体重35公斤以下儿童,40毫克/公斤,一次顿服,服药1—2天。 4.厌氧菌感染: 预防术后感染:手术前12小时口服1500毫克(6片),以后每次500毫克(二片),每日二次,服药至手术后3—5天。 厌氧菌感染: 成人及体重35公斤以上的儿童,每次500毫克(二片),每日二次; 体重35公斤以下儿童,40毫克/公斤,分二次口服。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每次一片,每日二次。饭前服用。药片应整粒吞服,不可掰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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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可见轻度副作用嗜睡、头痛、胃肠不适(包括恶心、呕吐)。 2.个别患者可见中枢神经系统障碍:如头痛、震颤、强直、癫痢发作、运动失调、疲劳、眩晕、意识短暂消失或周围神经病。 3.味觉障碍,肝功能异常和皮肤反应。 |
1.与阿莫西林类似,本品偶有胃肠道反应:腹泻、消化不良、恶心、呕吐。饭前服用可缓解症状。2.偶可出现荨麻疹及红斑疹。但在停药后可自行消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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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或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青霉素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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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奥硝唑。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阿莫西林875mg、克拉维酸1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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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微黄色颗粒。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椭圆形薄膜衣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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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患者如癫痢、多毛性硬化病慎用。 2.肝病疾病患者、酗酒者、脑损伤患者慎用。 3.妊娠及哺乳妇女慎有。 |
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慎用;使用抗凝剂治疗的患者慎用;肌酸酐清除率小于30ml/min的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