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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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0mg*18粒 |
56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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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全星制药有限公司 |
南京易亨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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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8696 |
国药准字H200534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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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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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1次(每24小时),必要时可加服1粒,用温开水送服。本品必须整粒吞服,不可咀嚼或压碎,更不可将本品压碎于食物中服用。 |
口服,每日4次,每次1袋,餐前半小时与睡前用开水送服。或一日2次,早晚各服2袋。连续服2或4周为一个疗程。(联合或单用时)。如再继续服用,应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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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腹泻、恶心、呕吐、便秘、腹痛及腹胀。偶见头晕、嗜睡、乏力、睡眠紊乱、感觉异常、皮疹、瘙痒、荨麻疹、肝功能试验异常等。罕有多汗、周围血管性水肿、低钠血症;血管水肿、发热及过敏性休克;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全血细胞减少症;可逆性精神错乱、易激惹、抑郁、攻击和幻觉;男子女性型乳房;口干、味觉异常、口炎、念珠菌病;脱发、光过敏、多形性红斑;肝性脑病(先前有严重肝病者),黄疸性或非黄疸性肝炎、肝衰竭;支气管痉挛;关节痛、肌痛、肌肉疲劳;间质性肾炎;视力模糊。 |
无明显不良反应。服药期间舌苔及大便呈灰黑色,停药后即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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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及婴幼儿禁用。 |
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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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拉唑。 |
本品活性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枸橼酸铋钾,每包含铋110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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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肠溶小丸或颗粒。 |
本品为白色或淡黄色颗粒;味微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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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使用不得超过7天,如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两个月以内不得再次服用,如症状反复,应立即就医。3.本品在以下情况下请勿使用:吞咽困难或疼痛;呕血;便血或黑便。这些可能是严重情况的征兆,请咨询医师。4.肝功能不全或血象不正常的患者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假如出现烧心持续或加重症状,请停用本品并去医院就诊。6.儿童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进行。7.孕期、哺乳期妇女慎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 |
服药时不得同时食用高蛋白饮食(如牛奶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