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20mg |
每10粒重2g |
|
生产企业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6430 |
国药准字Z1502177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用于寒热积聚,消化不良,胃胀不适,呕吐泄泻,慢性胃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等症。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不可咀嚼。 1.消化性胃溃疡:一次20mg(一次1粒),一日1~2次。每日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胃溃疡疗程通常为4~8周,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2~4周。 2.返流性食道炎:一次20~60mg(一次1~3粒),一日1~2次。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疗程通常为4~8周。 3.卓-艾氏综合征:一次60mg(一次3粒),一日1次,以后每日总剂量可根据病情调整为20~120mg(1~6粒)。若一日总剂量需超过80mg(4粒)时,应分两次服用。 |
口服,一次9~15粒,一日1~2次。 |
|
副作用 |
本品耐受性较好,不良反应可能包括: 1.消化系统:可有口干、轻度恶心、呕吐、腹胀、便秘、腹泻、腹痛等;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胆红素可有升高,一般是轻微和短暂的,大多不影响治疗。另外国外资料报道在长期使用奥美拉唑治疗的患者的胃体活检标本中可观察到胃粘膜细胞增生或萎缩性胃炎的表现。 2.神经精神系统:可有感觉异常、头晕、头痛、嗜睡、失眠、外周神经炎等。 3.代谢/内分泌系统:长期应用奥美拉唑可导致维生素B12缺乏。 4.其他:可有皮疹、男性乳房发育、溶血性贫血等。 |
|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及婴幼儿禁用。 2.对本品及各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拉唑。 化学名称:5-甲氧基-2-﹛[(4-甲氧基-3,5-二甲基-2-吡啶基)-甲基]-亚磺酰基﹜-1H苯并咪唑 分子式:C17H19N3O3S 分子量:345.42 |
石榴、白豆蔻、柯子、光明盐、肉桂、五灵脂、胡椒、山奈、荜茇、寒水石(热制)。 |
|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肠溶小丸或颗粒。 |
0.2g*30s*3瓶 |
|
注意事项 |
1.治疗胃溃疡时,应首先排除溃疡型胃癌的可能,因用本品治疗可减轻其症状,从而延误治疗。 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本品为肠溶胶囊,服用时注意不要嚼碎,以免药物在胃内早释放而影响疗效。 |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孕妇慎用。 3、服用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