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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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40mg |
15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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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第一三共制药(上海)有限公司 |
吉林省俊宏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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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372 |
国药准字Z22022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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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高血压的治疗。 |
行气散瘀,活血通经,益精血,降血脂。用于胸痹心痛,眩晕耳鸣,肢体麻木,高脂血症或合并高血压、冠心病,动脉硬化等的高脂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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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剂量应个体化作为单一治疗的药物通常推荐起始剂量为20mg每日次对经2周治疗后仍需进一步降低血压的患者剂量可增至40mg,剂量大于20mg未显示出更大的降压效果当日剂量相同时每日2次给药与每日1次给药相比没有显示出优越性,无论进食与否傲坦都可以服用傲坦可以与其他利尿剂合用也可以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使用,对老年人中度到明显的肝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40mL/分钟)的患者服用傲坦无需调整剂量,对可能的血容量不足的患者(如 接受利尿剂治疗的患者尤其是那些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必须在周密的医学监护下使用奥美沙坦酯而且可以考虑使用较低的起始剂量。 |
口服,一次3~4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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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在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中,接受奥美沙坦酯治疗的患者中唯一的一项发生率大于1%且高于安慰剂治疗组的不良事件是头晕(3%vs1%);发生率与安慰剂相似,大于1%的不良事件有:背痛、支气管炎、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腹泻、头痛、血尿、高血糖症、高甘油三酯血症、咽炎、鼻炎和鼻窦炎。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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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奥美沙坦所含成分过敏者禁用。 |
1.孕妇禁用。 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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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傲坦主要成份为奥美沙坦酯 |
瓜蒌、制何首乌、丹参、决明子、山楂、葛根、氯贝酸铝、维生素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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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奥美沙坦酯片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色,并带有均匀的白色小点;气微,味微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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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肾动脉狭窄:ACE抑制剂可能使单侧或者双侧肾动脉狭窄患者的血肌酐或者血尿素氮(BUN)升高,但还没有在此类患者中长期使用傲坦的经验,但是可能会出现类似的结果。 2.肾功能损害:在那些肾功能依赖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活性的患者中(如严重的充分性心力衰竭患者)使用ACE抑制剂和AT1受体拮抗剂,可能出现少尿和/或进行性氮质免疫,性肾功能衰竭和/或死亡(罕见),在此类患者中使用奥美沙坦酯治疗。 3.胎儿/新生儿发病和死亡:对D类妊娠(第Ⅱ期和第Ⅲ期),直接作用于RAS的药物与胎儿和新生儿的损伤有关。一旦发现妊娠,应当尽快停止使用傲坦。 4.血容量不足或者低钠:患者的低血压血容量不足或者低钠患者(例如那些使用大剂量利尿剂治疗的患者),在首次服用傲坦后可能会发生症状性低血压,必须在周密的医疗监护下使用该药治疗。 |
本品是中西复方制剂,鉴于尚无充分的临床研究数据证实本复方制剂可以减轻或消除其中化学药品的不良反应或其他应当注意的事项,故在此列出与所含化学药品的相关内容,以提示医患在使用本品时予以关注。本品处方中含有化学药物氯贝酸铝、维生素C。氯贝酸铝是调节血脂药物,氯贝酸铝单独应用,口服一次0.25-0.5g,1日三次。氯贝酸铝在胃中不分解,在肠道碱性环境下分解成氯贝丁酯而起作用。单独使用氯贝酸铝的不良反应、注意事项、药物相互作用等内容如下,供参考: 1.个别病人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症状。为减少胃肠道反应,开始时宜用小量,以后逐渐增量,但在治疗的第一个月应达到规定剂量。停药时最好也采用递减方式。 2.治疗8周后,转氨酶偶见轻度升高,肝功能不全者慎用。如有条件,应定期检查转氨酶、白细胞、胆固醇等。 3.因氯贝酸铝有降低凝血作用,与抗凝剂合用时,要调整抗凝剂的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