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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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g |
0.15g*6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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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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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3103 |
国药准字H20103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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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用于生殖器疱疹病毒初发和复发病例,对反复发作病例口服本品用于预防。 2、带状疱疹:用于免疫功能正常者带状疱疹和免疫缺陷者轻症病例的治疗。 3、免疫缺陷者水痘的治疗。 |
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I型、II型单纯疱疹病毒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本品可用于阿昔洛韦的所有适应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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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生殖器疱疹初治和免疫缺陷者皮肤黏膜单纯疱疹:成人常用量一次0.2g,一日5次,共10日,或一次0.4g,一日3次,共5日;复发性感染一次0.2g,一日5次,共5日;复发性感染的慢性抑制疗法,一次0.2g,一日3次,共6个月,必要时剂量可加至一日5次,一次0.2g,共6-12个月。 2、带状疱疹:成人常用量一次0.8g,一日5次,共7-10日。 3、肾功能不全的成患者应按照下表调整剂量 |
口服,一次0.3g,一日2次,饭前空腹服用。带状疱疹连续服药10日。单纯性疱疹连续服药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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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有头晕、头痛、关节痛、恶心、呕吐、腹泻、胃部不适、食欲减退、口渴、白细胞下降、蛋白尿及尿素氮轻度升高、皮肤瘙痒等,长程给药偶见痤疮、失眠、月经紊乱。 |
偶有轻度胃部不适、头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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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及阿昔洛韦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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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昔洛韦,其化学名为9-(2-羟乙氧甲基)鸟嘌呤。 |
盐酸伐昔洛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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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白色片至类白色片。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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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对更昔洛韦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2 脱水或已有肝、肾功能不全者需慎用。 3 严重免疫功能缺陷者长期或多次应用本品治疗后可能引起单纯疱疹病毒和带状疱疹病毒对本品耐药。如单纯疱疹患者应用阿昔洛韦后皮损不见改善者应测试单纯疱疹病毒对本品的敏感性。 4 随访检查:由于生殖器疱疹患者大多易患子宫颈癌,因此患者至少应一年检查一次,以早期发现。 5 一旦疱疹症状与体征出现,应尽早给药。 6 进食对血药浓度影响不明显。但在给药期间应给予患者充足的水,防止本品在肾小管内沉淀。 7 生殖器复发性疱疹感染以间歇短程疗法给药有效。由于动物实验曾发现本品对生育的影响及致突变,因此口服剂量与疗程不应超过推荐标准。生殖器复发性疱疹的长程疗法也不应超过6个月。 8 一次血液透析可使血药浓度减低60%,因此血液透析后应补给一次剂量。 9 本品对单纯疱疹病毒的潜伏感染和复发无明显效果,不能根除病毒。 |
1.肾功能不全者慎用。2.服药期间宜多饮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