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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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5mg |
25mg*24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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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信谊制药有限公司 |
陕西海天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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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046 |
国药准字H20066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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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治疗高血压、心绞痛、心肌梗死,也可用于心律失常、甲状腺机能亢进、嗜铬细胞瘤。 |
用于高血压病及症状性高血压、冠心病、脑血栓、眩晕症、突发性耳聋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妇女更年期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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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开始每次6.25-12.5mg(1/4-1/2片),一日两次,按需要及耐受量增减至50-200mg(2-8片),详见说明书。 |
口服。一次50mg(2粒),一日150mg(6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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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在心肌梗死病人中,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低血压和心动过缓;其他反应可有头晕、四肢冰冷、疲劳、乏力、肠胃不适、精神抑郁、脱发、血小板减少症、牛皮癣样皮肤反应、牛皮癣恶化、皮疹及干眼等。罕见引起敏感病人的心脏传导阻滞。 |
偶见恶心、腹胀、消化不良等胃肠道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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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Ⅱ-Ⅲ度心脏传导阻滞。 2.心源性休克者。 3.病窦综合症及严重窦性心动过缓。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有出血或有出血倾向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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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替诺尔。 |
本品主要成分及化学名称为:4,7-二羟基异黄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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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或糖衣片,出去包以后显白色。 |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类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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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的临床效应与血药浓度可不完全平行,剂量调节以临床效应为准;肾功能损害时剂量须减少;有心力衰竭症状的患者用本品时,给与洋地黄或利尿药合用,如心力衰竭症状仍存在,应逐渐减量使用;本品的停药过程至少3天,常可达2周,如有撤药症状,如心绞痛发作,则暂时再给药,待稳定后渐停用;与饮食共进不影响其生物利用度;本品可改变因血糖降低而引起的心动过速;患有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的高血压病人慎用;本药可使末梢动脉血循环失调,病人可能对用于治疗过敏反应常规剂量的肾上腺素无反应。 |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