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25mg |
60mg*12片*2板(抒孚) |
|
生产企业 |
辽宁美大康华邦药业有限公司 |
湖北四环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2878 |
国药准字H2003002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治疗高血压、心绞痛、心肌梗死,也可用于心律失常、甲状腺机能亢进、嗜铬细胞瘤。 |
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病、偏头痛、轻度蛛网膜下腔出血所致脑血管痉挛、突发性耳聋及轻中度高血压。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开始每次6.25~12.5mg,一日两次,按需要及耐受量渐增至50~200mg。肾功能损害时,肌酐清除率小于15ml/(min.1.73m2)者,每日25mg;15~35ml/(min.1.73m2)者,每日最多50mg。 |
口服:一次60~120mg,一日2次。 |
|
副作用 |
在心肌梗死病人中,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低血压和心动过缓;其他反应可有头晕、四肢冰冷、疲劳、乏力、肠胃不适、精神抑郁、脱发、血小板减少症、牛皮癣样皮肤反应、牛皮癣恶化、皮疹及干眼等。罕见引起敏感病人的心脏传导阻滞。 |
1.尼莫地平的常释制剂有可能出现下列不良反应:热感、皮肤潮红、血压下降(尤其原有血压生高者)、心率加快、头晕、头痛、胃肠不适、无力、末梢水肿。2.少数病人可能出现中枢神经系统过度反应的症状,如失眠、不安、激动、易激怒、多汗。3.个别病人可出现运动过度、情绪抑郁和血小板减少。 |
|
禁忌 |
1.Ⅱ-Ⅲ度心脏传导阻滞。2.心源性休克者。3.病窦综合症及严重窦性心动过缓。 |
严重肝功能损害的患者禁用。不推荐尼莫地平与抗癫痫药物同时服用。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替洛尔。 |
尼莫地平。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或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淡黄色片,无臭、无味,对光不够稳定。 |
|
注意事项 |
本品的临床效应与血药浓度可不完全平行,剂量调节以临床效应为准;肾功能损害时剂量须减少;有心力衰竭症状的患者用本品时,给与洋地黄或利尿药合用,如心力衰竭症状仍存在,应逐渐减量使用;本品的停药过程至少3天,常可达2周,如有撤药症状,如心绞痛发作,则暂时再给药,待稳定后渐停用;与饮食共进不影响其生物利用度;本品可改变因血糖降低而引起的心动过速;患有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的高血压病人慎用;本药可使末梢动脉血循环失调,病人可能对用于治疗过敏反应常规剂量的肾上腺素无反应。 |
1.脑水肿及颅内压增高患者须慎用。2.本品的代谢产物具有毒性反应,肝功能损害者应当慎用。3.本品可引起血压的降低。在高血压合并蛛网膜下腔出血或脑卒中患者中,应注意碱少或暂时停用降血压药物,或减少本品的用药剂量。4.可产生假性肠梗阻,表现为腹胀、肠鸣音减弱。当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当减少用药剂量和保持观察。5.避免与-阻断剂或其他钙拮抗剂合用。6.肾功能严重损害者慎用。7.动物实验提示具有致畸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