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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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mg |
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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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
常州制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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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2713 |
国药准字H10930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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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治疗高血压、心绞痛、心肌梗死,也可用于心律失常、甲状腺机能亢进、嗜铬细胞瘤。 |
用于治疗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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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开始每次6.25~12.5mg,一日两次,按需要及耐受量渐增至50~200mg。肾功能损害时,肌酐清除率小于15ml/(min.1.73m2)者,每日25mg;15~35ml/(min.1.73m2)者,每日最多50mg。 |
开始剂量为每日5~1mg,分1~2次口服,肾功能严重受损病人(肌酐清除率低于3ml/min)为每日2.5mg。根据血压水平,可逐渐增加剂量,一般有效剂量为每日1~2mg。每日最大剂量一般不宜超过4mg。可与其他降压药特别是利尿剂合用,降压作用明显增强,但不宜与潴钾利尿剂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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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在心肌梗死病人中,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低血压和心动过缓;其他反应可有头晕、四肢冰冷、疲劳、乏力、肠胃不适、精神抑郁、脱发、血小板减少症、牛皮癣样皮肤反应、牛皮癣恶化、皮疹及干眼等。罕见引起敏感病人的心脏传导阻滞。 |
可有头昏、头痛、嗜睡、口干、疲劳、上腹不适、恶心、心悸、胸闷、咳嗽、面红、皮疹和蛋白尿等。必要时减量。如出现白细胞减少,需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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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Ⅱ-Ⅲ度心脏传导阻滞。2.心源性休克者。3.病窦综合症及严重窦性心动过缓。 |
对本品过敏者或双侧性肾动脉狭窄患者忌用。肾功能严重受损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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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替洛尔。 |
马来酸依那普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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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或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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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的临床效应与血药浓度可不完全平行,剂量调节以临床效应为准;肾功能损害时剂量须减少;有心力衰竭症状的患者用本品时,给与洋地黄或利尿药合用,如心力衰竭症状仍存在,应逐渐减量使用;本品的停药过程至少3天,常可达2周,如有撤药症状,如心绞痛发作,则暂时再给药,待稳定后渐停用;与饮食共进不影响其生物利用度;本品可改变因血糖降低而引起的心动过速;患有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的高血压病人慎用;本药可使末梢动脉血循环失调,病人可能对用于治疗过敏反应常规剂量的肾上腺素无反应。 |
【药物过量】有关人类用此药过量的资料很有限,到目前为止.过量用药的最显著的特征为明显的低血压,在服药后6小时开始发生.同时,肾素一血管紧张素系统受阻.出现昏迷.曾有报道服用3毫克和44毫克的剂量后.血清依那普利的水平分别高于正常的1倍和2倍的病例。对于过量用药的治疗。建议静脉输注生理盐水。如有可能.也可输入血管紧张素II。如果是刚用完药物.则应催吐。可通过血液透析将依那普利拉从体循环中加以清除(见注意事项.血液透析的病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