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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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锭重0.17g,滴眼用溶剂每瓶装8ml |
10g*18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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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子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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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916 |
国药准字Z510202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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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明目退翳,解毒散结,消肿止痛。用于暴发火眼,目赤肿痛,痧眼刺痛,目痒流泪,翼状胬肉,牙龈肿痛,喉舌红肿。 |
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用于风热感冒,目赤头痛,头晕耳鸣,咽喉肿痛,疔疮肿毒等症,并可作清凉饮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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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临用时,取本品2锭,加入滴眼用溶剂中,振摇使之溶解,摇匀后即可滴入眼睑内,一日2~4次。牙龈肿痛、喉舌炎症可含服,一次1锭,一日3次。 |
本品口服,一次10~20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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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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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本品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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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炉甘石(煅)、冰片、麝香、乳香(制)、没药(制)、龙胆浸膏、硼砂(煅)、明矾(煅)、芒硝、玄明粉。 |
本品主要成分:夏枯草﹑野菊花﹑桑叶。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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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圆柱形小锭;气芳香、味微苦、具清凉感。滴眼用溶剂: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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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食物,忌鱼虾腥物。2.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3.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4.如与其它眼药联合使用,应间隔1小时后滴用。5.用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者应到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