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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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3mg(按氨基氮计算):28.8mg(按总氮计算) |
3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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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江世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九连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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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6388 |
国药准字H44022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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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改善失眠、头痛、记忆力下降、头晕及烦躁等症状,可促进脑外伤后遗症、脑血管疾病后遗症、脑炎后遗症、急性脑梗塞和急性脑外伤康复 |
镇痛:适用于消化系统疾病引起的内脏痛(如胃溃疡及十二指肠溃疡的疼痛)、一般性头痛、月经痛、分娩后宫缩痛。镇静、催眠:适用于紧张性疼痛或因疼痛所致的失眠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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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用3次,成人每次2-4片,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口服。镇痛,成人一次60~120毫克;助眠,成人一次30~90毫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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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未发现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常用剂量下不良反应较轻,较长期应用也不致成瘾。偶有眩晕、乏力、恶心等反应。用于镇痛时,部分病人出现嗜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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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严重肾功能不良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产品有效成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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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是从健康猪新鲜大脑组织中提取的一种活性肽类水解物,含有多种氨基酸及脑磷脂、卵磷脂、肽类神经生长因子等。 |
本品每片含罗通定30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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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片芯呈棕黄色 |
本品为白色至黄白色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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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过敏体质者慎用。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本品虽为非成瘾性镇痛药,但具有一定的耐受性。 2.用于镇痛时,临床较多见病人出现嗜睡状态,因而对驾驶、机械操作、运动员等人员应用本品应慎重。 3.据报道本类药物曾发生过敏性休克与急性中毒的反应,故应引起重视。本品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合用时,应慎重,必要时适当调整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