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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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g |
10mg*100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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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宁波大红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千金协力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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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0797 |
国药准字Z43020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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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
祛风解毒、除湿消肿、舒筋通络。有抗炎及抑制细胞免疫和体液免疫等作用。用于风湿热瘀,毒邪阻滞所致的类风湿性关节炎,肾病综合症,白塞氏三联症,麻风反应,自身免疫性肝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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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首次4粒,以后一次2粒,必要时每6-8小时一次。 |
口服,按体重每1kg每日1-1..mg,分3次饭后服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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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可见恶心、呕吐、消化不良、便秘、胃不适、头晕、头痛、嗜睡、耳鸣、呼吸急促、呼吸困难、哮喘、皮肤瘙痒、下肢水肿。 2.可见视力模糊或视力障碍、听力减退、腹泻、口腔刺激或痛感、心慌、多汗。 3.偶见胃肠出血、肾损害、过敏性皮疹、精神抑郁、肌无力、血象异常、肝功能损害。 |
1.消化系统:口干、恶心、呕吐、乏力、食欲不振、腹胀、腹泻、黄疽、转氨酶升高;严重者可出现急性中毒性肝损伤、胃出血。 2.血液系统:白细胞,血小板下降;严重者可出现粒细胞缺乏和全血细胞减少。 3.泌尿系统:少尿或多尿、水肿、肾功能异常等肾脏损害;严重者可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 4.心血管系统:心悸、胸闷、心律失常、血压升高或下降、心电图异常。 5.生殖、内分泌系统:女子月经紊乱、月经量少或闭经;男子梢子数量减少、活力下降。 6.神经系统:头昏、头辇、嗜睡,失眠、神经炎、复视。 7.其他:皮疹、瘙痒、脱发、面部色素沉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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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血管神经性水肿,以及对阿司匹林或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胃、十二指肠活动性溃疡患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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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粒含萘普生为0.125给,辅料为玉米淀粉、羧甲淀粉钠、硬脂酸镁。 |
主要成份是雷公藤多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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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j胶囊剂 |
本品为浅黄色至棕黄色片;味微苦、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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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可引起月经紊乱,精子活力及数目减少,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停药后可恢复。 2.有严重心脑血管和老年患者慎用。 3.孕妇忌用。 4.本品在医生指导下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剂量用药,不可超量使用。 5.用药期间应注意定期随诊并检査血、尿常规及心电图和肝肾功能,必要时停药并给予相应处理。 6.连续用药一般不宜超过3个月。如继续用药,应由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及治疗需要决定。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