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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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片含盐酸伪麻黄碱60mg与萘普生钠110mg |
0.25g(相当于原生药0.4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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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惠普森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陕西白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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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690 |
国药准字H610236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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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感冒的对症治疗药物,用于缓解感冒﹑过敏性鼻炎引起的鼻塞﹑流涕﹑发热﹑头痛﹑咽喉痛﹑周身关节及四肢肌肉酸痛等症状。 |
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咽喉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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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青少年,每天2次,每次1~2片,不可压碎或咀嚼服用,24小时内服用不得超过4片。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小儿酌减。1岁以下须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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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萘普生钠常见的不良反应有:1. 恶心、呕吐、消化不良、便秘、胃烧灼感、胃痛或不适、头晕、头痛、嗜睡、耳鸣、呼吸急促、呼吸困难、哮喘、皮肤瘙痒、下肢水肿2. 可见视力模糊或视觉障碍、听力减退、腹泻、口腔刺激或痛感、心慌、多汗等3. 偶见胃肠出血、肾损伤、过敏性皮疹、精神抑郁、肌肉无力、血象异常、肝功损害。盐酸伪麻黄碱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口干、厌食、失眠、焦虑、紧张、不安、心动过速、心悸,也会发生快速减敏,偶见复发性假猩红热、固定性药疹。 |
有可能发生嗜睡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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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萘普生钠(包括其它非甾体解热镇痛药)及/或盐酸伪麻黄碱过敏者禁用;因服用阿司匹林和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诱发的哮喘禁用;活动期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1.对本品及其组分过敏者禁用; 2.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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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盐酸伪麻黄碱60mg,萘普生钠110mg。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银翘浸膏(按干浸膏计100mg连翘挥发油0.0002ml、荆芥挥发油0.00015ml、薄荷油0.00072ml、对乙酰氨基酚70g、维生素C33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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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双层缓释片。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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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对麻黄碱药物作用敏感者、有消化道溃疡史者、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青光眼、肺气肿等引起的呼吸困难、前列腺肥大引起的排尿困难患者不宜服用本品。2. 服用本品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新的未预料的症状,如服药后发热持续3天,鼻塞持续7天以上,可能为严重疾病的症状,应停药并请医生诊治。3. 避免与降压药或抗抑郁药以及其它解热镇痛药同时服用,服用期间避免饮酒。4. 本品为缓释片,应整片吞服,不得碾碎或嚼碎服用。5. 本品每日总量不得超过4片,持续用药不得超过7天。6. 将本品放置小孩触摸不到的地方。 |
1.本品种对乙酰氨基酚可通过胎盘,并可于乳汁中达到一定浓度,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服。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膀胱颈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甲状腺机能亢进、青光眼以及前列腺肥大患者.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管理机器及高空作业等。 5.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不适用于风寒感冒(表现为恶寒明显,无汗,头痛身酸,鼻塞流清涕)。 7.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药就诊。 8.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