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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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10粒重1.8g |
每支装1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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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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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065 |
国药准字B2002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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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调经,止痛。用于气血凝滞,小腹胀疼,经期腹痛。 |
疏肝理气,活血养血。用于肝郁气滞或兼血瘀所致的经期腹痛、经色紫黯、头晕、胁胀、腹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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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三十天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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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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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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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延胡索(醋制)、五灵脂(醋炒)、丹参、蒲黄(炭)。包衣辅料为蔗糖、滑石粉。 |
秘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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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糖衣浓缩丸,除去糖衣后,显黑棕色至黑褐色;味苦。 |
本品为棕红色至棕褐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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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服本药时不宜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 4.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服药时间:一般宜在月经来潮前3~7天开始,服至疼痛缓解。 7.如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 8.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2.患有糖尿病或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痛经伴月经过多者均不宜选用。4.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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