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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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0粒重1.8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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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广东沙溪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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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065 |
国药准字Z44023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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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调经,止痛。用于气血凝滞,小腹胀疼,经期腹痛。 |
补脾健胃,理气化痰。用于脾胃虚弱,食少不化,腹胀胸闷,气虚痰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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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粒,一日2次。 |
口服,水蜜丸一次6g,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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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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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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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延胡索(醋制)、五灵脂(醋炒)、丹参、蒲黄(炭)。包衣辅料为蔗糖、滑石粉。 |
陈皮、半夏(制)、党参、白术(土炒)、茯苓、甘草(蜜炙)。辅料为炼蜜、桃胶、槐花炭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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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糖衣浓缩丸,除去糖衣后,显黑棕色至黑褐色;味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微甜、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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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服本药时不宜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 4.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服药时间:一般宜在月经来潮前3~7天开始,服至疼痛缓解。 7.如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 8.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诊断明确的萎缩性胃炎。 3.不适用于口干舌燥,大便干结者。 4.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