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0粒重1.8g |
0.15g |
|
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山东鲁北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065 |
国药准字H3702166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调经,止痛。用于气血凝滞,小腹胀疼,经期腹痛。 |
用于消化不良、腹胀及小儿饮食失调所引起的腹泻、绿便等。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粒,一日2次。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3片,一日3次,饭前服。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片)一日次数1-310-150.5-1一日3次,饭前服4-616-211-1.57-922-271-210-1228-321.5-3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延胡索(醋制)、五灵脂(醋炒)、丹参、蒲黄(炭)。包衣辅料为蔗糖、滑石粉。 |
本品主要成份为乳酶生。 |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浓缩丸,除去糖衣后,显黑棕色至黑褐色;味苦。 |
白色或类白色片 |
|
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服本药时不宜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 4.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服药时间:一般宜在月经来潮前3~7天开始,服至疼痛缓解。 7.如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 8.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活菌制剂,不应置于高温处。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