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0粒重1.8g |
每袋装1.2g |
|
生产企业 |
陕西紫光辰济药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1021152 |
国药准字Z1502004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调经,止痛。用于气血凝滞,小腹胀疼,经期腹痛。 |
消食导滞,祛痰,通便。适用于小儿停乳停食,腹胀便秘,痰盛喘咳。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0粒,一日2次。 |
口服。一岁以内一次0.3克,一岁至三岁一次0.6克,四岁至六岁一次1克,一日1-2次;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延胡索(醋制)﹑五灵脂(醋炒)﹑丹参﹑蒲黄(炭)。 |
大黄、牵牛子(炒)、槟榔、人参、朱砂。 |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浓缩丸,除去糖衣后显黑棕色至黑褐色;味苦。 |
本品为黄棕色至黄褐色的粉末;气微,味微苦、涩。 |
|
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2.服本药时不宜服用人参或其制剂。3.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4.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服药时间:一般宜在月经来潮前3~7天开始,服至疼痛缓解。7.如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8.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脾虚泄泻,消化不良者不宜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