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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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片重0.6g |
每粒装0.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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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宏济堂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美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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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10011 |
国药准字Z120206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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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生津,开音利咽。用于慢性咽炎,慢性喉炎,咽喉肿痛,声哑失音,用声过度后的咽干、喉痒、发声费力、起声困难。 |
清热解毒,散肿止痛。用于热毒内蕴所致的咽部红肿、咽痛;扁桃体炎、急性咽炎、慢性咽炎急性发作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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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含化,一次1~2片,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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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皮疹、瘙痒、头晕等;有个别过敏性休克的病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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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孕妇禁用。2.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禁用。3.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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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地黄、硼砂(煅)、玄参、人工牛黄、麦冬、冰片、丹参、薄荷脑、乌梅、珍珠粉、玄明粉。辅料为糊精、蔗糖、硬脂酸镁、枸橼酸、薄膜包衣预混剂 |
人工牛黄、板蓝根、山豆根、桔梗、诃子肉、了哥王、天花粉、连翘、冰片、珍珠层粉、广东土牛膝、猪牙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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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棕色片或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淡棕色;气香,味甘、微酸咸。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芳香,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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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2.孕妇慎用。3.声带肌无力证因气虚所致的失音慎用。4.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5.不适用于外感风邪所致的咽喉肿痛者。6.服药七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及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儿童、哺乳期妇女慎用,且应由医师指导,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后出现恶心、腹泻、腹痛等不适者应停服。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0.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