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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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3g*10粒*1板*8小盒 |
大蜜丸每丸重9g;小蜜丸每10丸重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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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天皇药业有限公司 |
甘肃省西峰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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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442 |
国药准字Z620205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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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益气养阴,养胃生津。适用于气阴两虚所致的干咳,口燥咽干,两目干涩,视物模糊,五心烦热,午后潮热,大便干结,神疲乏力,腰膝酸软。 |
补肺益气,止咳平喘。用于肺气不足,气短喘咳,咳声低弱,干咳痰粘,咽干舌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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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2~3次。 |
口服,一日1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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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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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外感咳嗽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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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铁皮石斛、灵芝、西洋参。 |
熟地黄、党参、炙黄芪、桑白皮(蜜炙)、紫菀、五味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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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浅棕黄色或浅黄棕色的颗粒,味甘、微苦。 |
本品为黑色的大蜜丸;气微,味甘、微苦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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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虚寒湿重者慎服。3.本品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气虚咳嗽,其表现为咳嗽短气,咳声低弱,痰质稀薄,自汗畏风,体虚乏力。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寒热表现,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