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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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3g*10粒*1板*8小盒 |
每瓶装1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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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天皇药业有限公司 |
广西药用植物园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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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442 |
国药准字Z45020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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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益气养阴,养胃生津。适用于气阴两虚所致的干咳,口燥咽干,两目干涩,视物模糊,五心烦热,午后潮热,大便干结,神疲乏力,腰膝酸软。 |
养阴清肺,利咽解毒。用于阴虚燥热、火毒内蕴所致的咽部肿痛、咽干少津、喉核肿大;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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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2~3次。 |
第一次20毫升,以后每次10~15毫升,一日4次,小儿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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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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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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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铁皮石斛、灵芝、西洋参。 |
地黄、麦冬、玄参、连翘、黄芩。辅料为苯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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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浅棕黄色或浅黄棕色的颗粒,味甘、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澄清液体;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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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虚寒湿重者慎服。3.本品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