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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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3g |
每粒装0.5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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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和黄药业有限公司 |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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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1020008 |
国药准字Z200252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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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润肺利咽,生津止渴。用于肺热津伤咽干口燥,声音嘶哑,咽喉疼痛。 |
苗医:中医:补气养阴,润肺止咳,益胃生津。用于感冒及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咽干,咯痰,气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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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或含化。一次4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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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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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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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桔梗、甘草、麦冬、玄参、诃子肉、青果、浙贝母、瓜蒌皮、茯苓、凤凰衣。辅料为蜂蜜 |
吉祥草500g 黄精450g 百尾参375g 桔梗375g 虎耳草250g 枇杷叶375g 麻黄200g 桑白皮200g 罂策壳125g 制成 1000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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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褐色的水蜜丸;味甘、苦、酸。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及粉末;气微,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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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煎炸、鱼虾等食物。2.凡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忌用。3.发热重,咽喉痛甚者不宜使用。4.若声嘶日久,逐渐加重,或伴痰中带血者,应考虑咽喉严重疾病的可能,需及时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发热渐高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