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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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3g |
(1)每瓶装10ml (2)每瓶装2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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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和黄药业有限公司 |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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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1020008 |
国药准字Z10960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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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润肺利咽,生津止渴。用于肺热津伤咽干口燥,声音嘶哑,咽喉疼痛。 |
养血益气,复脉定悸。用于气虚血少,心悸气短,盗汗失眠,咽干舌燥,大便干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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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或含化。一次4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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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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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腹胀便溏、食少苔腻者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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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桔梗、甘草、麦冬、玄参、诃子肉、青果、浙贝母、瓜蒌皮、茯苓、凤凰衣。辅料为蜂蜜 |
地黄、麦冬、红参、大枣、阿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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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褐色的水蜜丸;味甘、苦、酸。 |
本品为深棕色的液体;气香,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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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煎炸、鱼虾等食物。2.凡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忌用。3.发热重,咽喉痛甚者不宜使用。4.若声嘶日久,逐渐加重,或伴痰中带血者,应考虑咽喉严重疾病的可能,需及时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发热渐高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3.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2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