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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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3g |
每袋装20g(相当于饮片19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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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和黄药业有限公司 |
河北永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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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1020008 |
国药准字Z130203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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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润肺利咽,生津止渴。用于肺热津伤咽干口燥,声音嘶哑,咽喉疼痛。 |
清肺利咽,解毒退热。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咽痛、咽干、喉核红肿、发热恶寒;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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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或含化。一次4克,一日2次。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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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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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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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桔梗、甘草、麦冬、玄参、诃子肉、青果、浙贝母、瓜蒌皮、茯苓、凤凰衣。辅料为蜂蜜 |
本品主要成分为板蓝根、金银花、连翘、薄荷、牛蒡子(炒)、山楂(焦)、桔梗、大青叶、僵蚕、玄参、黄芩、地黄、天花粉、大黄、浙贝母、麦冬。辅料为糊精和阿司帕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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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褐色的水蜜丸;味甘、苦、酸。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或味苦(无糖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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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煎炸、鱼虾等食物。2.凡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忌用。3.发热重,咽喉痛甚者不宜使用。4.若声嘶日久,逐渐加重,或伴痰中带血者,应考虑咽喉严重疾病的可能,需及时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发热渐高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注意事项。1. 忌烟酒、辛辣、鱼腥及过咸食物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 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不适用。4. 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 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