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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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3g |
每100丸重1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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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和黄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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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1020008 |
国药准字Z11020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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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润肺利咽,生津止渴。用于肺热津伤咽干口燥,声音嘶哑,咽喉疼痛。 |
滋补肝肾,镇静安神,养血通络。用于妇女绝经前后,肝肾阴虚引起的月经紊乱,潮热多汗,失眠健忘,心烦易怒,头晕耳鸣,咽干口渴,四肢酸楚,关节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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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或含化。一次4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50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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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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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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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桔梗、甘草、麦冬、玄参、诃子肉、青果、浙贝母、瓜蒌皮、茯苓、凤凰衣。辅料为蜂蜜 |
酒女贞子、覆盆子、菟丝子、枸杞子、制何首乌、龟甲、地骨皮、南沙参、麦冬、炒酸枣仁、地黄、白芍、赤芍、当归、鸡血藤、珍珠母、石斛、菊花、墨旱莲、桑叶、白薇、知母、黄芩、辅料为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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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褐色的水蜜丸;味甘、苦、酸。 |
本品为深棕色的水蜜丸;味甘、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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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煎炸、鱼虾等食物。2.凡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忌用。3.发热重,咽喉痛甚者不宜使用。4.若声嘶日久,逐渐加重,或伴痰中带血者,应考虑咽喉严重疾病的可能,需及时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发热渐高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食辛辣,少进油腻。 2. 肾阳虚症状明显者,如表现形寒肢冷﹑大便溏薄﹑面浮肢肿等症,不宜服用。 3. 月经紊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服药4周症状无改善,应到医院诊治。 5. 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 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