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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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复方 |
每粒装247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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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金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青海晶珠藏药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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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4832 |
国药准字H20054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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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胃酸过多而引起的胃疼。 |
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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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2片,一日3次。饭前半小时服。 |
口服。一次4粒,一日4次,饭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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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口干、少数病人有轻度胃肠不适。 |
偶见恶心、眩晕、乏力、头晕、呕吐、皮疹、头痛、心悸、口干、异味感、胸闷、呼吸困难。剂量过大可致嗜睡与锥体外系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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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2.肾功能不全者禁用。3.孕妇禁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锥体外系疾病患者(如震颤、多动、肌张力不全等)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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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碱式碳酸铋155毫克,碳酸镁206毫克,颠茄流浸膏5毫克,大黄12毫克,复方豆蔻酊0.1毫升。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氢氧化铝90毫克、三硅酸镁72.5毫克、维生素U25毫克、甘草浸膏粉16.5毫克、罗通定2毫克、白芨17毫克、淀粉酶25毫克、胆粉1.5毫克、薄荷脑0.5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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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粉红色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类白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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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治疗期间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少食煎炸油腻食品。3.不得再使用其他含铋制剂。4.反流性食管炎、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功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慎用。5.服药期间粪便呈黑色,属正常现象。6.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妊娠头3个月慎用。 4.萎缩性胃炎患者慎用。 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