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复方 |
0.3g |
|
生产企业 |
|
广西大力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3346 |
国药准字H4502138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胃酸过多而引起的胃疼。 |
本品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2片,一日3次。饭前半小时服。 |
口服。一次1~2片,每日3次。 |
|
副作用 |
口干、少数病人有轻度胃肠不适。 |
中和胃酸时所产生的二氧化碳可能引起嗳气、继发性胃酸分泌增加 |
|
禁忌 |
1.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2.肾功能不全者禁用。3.孕妇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碱式碳酸铋155毫克,碳酸镁206毫克,颠茄流浸膏5毫克,大黄12毫克,复方豆蔻酊0.1毫升。 |
本品主要成分为碳酸氢钠。 |
|
性状 |
本品为粉红色片。 |
本品为白色片。 |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治疗期间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少食煎炸油腻食品。3.不得再使用其他含铋制剂。4.反流性食管炎、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功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慎用。5.服药期间粪便呈黑色,属正常现象。6.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6岁以下小儿不推荐使用。 3. 阑尾炎或有类似症状而未确诊者及消化道出血原因不明者不宜使用。 4. 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