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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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5g*16片 |
2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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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鑫齐药业有限公司 |
成都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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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4156 |
国药准字H2004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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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急慢性胃炎,胆汁反流性胃炎,食管炎,以及非溃疡性消化不良,症见胃灼痛,反酸、烧心、饱胀、早饱、恶心、呕吐等。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吻合口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氏(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辅助用于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患者根除幽门螺旋杆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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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咀嚼后咽下。一次1~2片,一日3次。餐后1~2小时、睡前或胃部不适时服用。 |
通常,成人每日口服1次雷贝拉唑钠计10mg,根据病情也可每日口服1次20mg.在一般情况下,胃溃疡﹑吻合口溃疡﹑反流性食管炎的疗程为8周﹑十二指肠溃疡的疗程为6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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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大剂量服用可导致胃肠道不适,软糊状大便。 |
1.据报告,在日本总病例1,244例中,有22例(1.77%)出现了不良反应。此外,据报告有82例(6.59%)的 临床检查值出现异常(至获审批时)。 2.严重的不良反应 (1)休克:有报告指出,类似药物(奥美拉唑﹑兰索拉唑)偶会引起过敏反应或休克。因此,当见有异常状况时,应终止用药,并采取适当的处置。 (2)全血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粒细胞缺乏症:有全血细胞减少(概率不明)﹑血小板减少(0.1~5%不满)﹑粒细胞缺乏症(概率不明)出现,一旦确认,应终止服用,给予适当处置。另外,类似药物(奥美拉唑﹑兰索拉唑)有溶血性贫血的报告。 (3)肝功能障碍:因为有肝功能障碍(0.1~5%不满)﹑黄疸(概率不明)的情况,所以一旦确认,应终止服用,给予适当处置。 3.严重的不良反应(国外病例)视力障碍:在国外有使用类似药物(奥美拉唑)而引起视力障碍的报告。 4.其它不良反应 (1)过敏症:0.1%~5%以下发生皮疹﹑荨麻疹,0.1%以下产生瘙痒感。如出现此类症状,应中止用药。 (2)血液:0.1%~5%以下发生红细胞减少﹑白细胞减少﹑白细胞增多﹑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嗜中性粒细胞增多﹑淋巴细胞减少。用药期间宜定期进行血液学检查。如发现异常时,应采取中止用药等适当措施。 (3)肝脏:0.1%~5%以下出现AST﹑ALT﹑ALP﹑γ-GTP﹑LDH﹑总胆红素升高。用药期间宜定期进行血液生化学检查。如发现异常时,应采取中止用药等适当的措施。 (4)循环系统:0.1%以下出现出现心悸。 (5)消化系统:0.1%~5%以下出现便秘﹑腹泻﹑腹胀感,0.1%以下出现恶心﹑下腹部痛﹑消化不良。 (6)精神神经系统:0.1%~5%以下出现头痛,0.1%以下出现眩晕﹑困倦﹑四肢乏力﹑感觉迟钝﹑握力低下﹑口齿不清﹑步态蹒跚。有1例肝硬化患者出现四肢乏力﹑感觉迟钝﹑握力低下﹑口齿不清﹑步态蹒跚的报告。此外据报告,在国外1例有肝性脑病既往史的肝硬化患者出现了精神错乱﹑识辨力丧失和嗜睡。 (7)其它0.1%~5%以下出现浮肿﹑总胆固醇/中性脂肪/BUN升高﹑蛋白尿,0.1%以下出现倦怠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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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肾功能损伤病人(肌酐清除率<30毫升/分钟)不能长期、大剂量服用。 |
1.对雷贝拉唑钠﹑苯并咪唑代谢产物或辅料过敏者。 2.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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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碱式碳酸铝镁0.5克。 |
本品主要成份为雷贝拉唑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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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肠溶衣片,除去包衣显白色或淡黄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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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妊娠期头三个月,严重心、肾功能不全者,高镁血症、高钙血症者慎用。 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6.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患者在治疗期间应注意观察,累积剂量尽可能保持在疾病治疗所要求的最低剂量。 2.雷贝拉唑钠治疗胃或食管疾病前,应排除胃或食管恶性病变的可能性。 3.长期治疗的患者(尤其是治疗超过一年的)应定期监测。 4.患者应注意波利特片不能咀嚼或压碎,应整片吞服。 5.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慎用本品,另外,有肝硬化患者服药后出现精神神经系统不良反应的报告,因此肝功能损伤患者用药时应慎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