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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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5g |
每粒装0.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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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 |
郑州韩都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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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483 |
国药准字Z20044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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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慢性胃炎。 2.与胃酸有关的胃部不适症状,如胃痛、胃灼热感(烧心)、酸性嗳气、饱胀等。 |
制酸,止痛。用于胃脘刺痛,吞酸嗳气,脘闷不舒及慢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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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咀嚼后咽下。一次1~2片,一日3次。餐后1~2小时,睡前或胃部不适时服用。 |
口服,一次5~7粒,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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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便秘、稀便、口干和食欲缺乏。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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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妊娠期头三个月,严重心、肾功能不全者,高镁血症、高钙血症者慎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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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铝碳酸镁。 |
延胡索(醋制)、白矾(煅)、海螵蛸(去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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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类白色至淡黄色粉末;气微,味涩、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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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急腹症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妊娠期头3个月,严重心、肾功能不全者,高镁血症、高钙血症者慎用。 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及刺激性不易消化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4、不适用于胃寒痛,主要表现为遇寒则发,肢凉畏冷,便溏。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三天后,如症状无改善或加重,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