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ml |
55mg(以铋计) |
|
生产企业 |
广西南宁百会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261 |
国药准字H2008432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慢性胃炎。2.与胃酸有关的胃部不适症状,如胃痛、胃灼热感(烧心)、酸性嗳气、饱胀等。 |
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4次。餐后1~2小时、睡前或胃部不适时服用。 |
口服。一次165mg,一日4次,分别于3餐前1小时及临睡时服用。 |
|
副作用 |
偶见便秘、稀便、口干和食欲缺乏。 |
服用本品后,粪便可呈无光泽的黑褐色,但无其他不适,当属正常反应,停药后1-2天内粪便色泽转为正常。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及孕妇禁用。 |
|
成分 |
主要成份:铝碳酸镁。 |
本品主要成份为体酒石酸铋。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混悬液,味微甜。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黄色粉末。 |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急腹症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妊娠期头3个月,严重心、肾功能不全者,高镁血症、高钙血症者慎用。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本品不宜长期大量服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