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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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ml |
复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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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南宁百会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哈尔滨凯程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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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261 |
国药准字H23022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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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慢性胃炎。2.与胃酸有关的胃部不适症状,如胃痛、胃灼热感(烧心)、酸性嗳气、饱胀等。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也可用于慢性胃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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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4次。餐后1~2小时、睡前或胃部不适时服用。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饭后嚼碎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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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便秘、稀便、口干和食欲缺乏。 |
本品不良反应较少,偶见便秘、稀便、口干、失眠、恶心,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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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 孕妇禁用。2. 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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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份:铝碳酸镁。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铝酸铋200毫克,甘草浸膏300毫克,重质碳酸镁200毫克,碳酸氢钠100毫克,弗朗鼠李皮25毫克,茴香10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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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混悬液,味微甜。 |
本品为黄褐色或淡黄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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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急腹症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妊娠期头3个月,严重心、肾功能不全者,高镁血症、高钙血症者慎用。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肾功能不全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治疗期间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少食煎炸油腻食品。 5.服药期间粪便呈黑色,属正常现象,如呈稀便时,可减量服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