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3g(以干酵母计) |
每瓶装10ml,100ml |
|
生产企业 |
兰州太宝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省红石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2020754 |
国药准字Z2002691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营养不良、消化不良、食欲不振及B族维生素缺乏症。 |
健脾和胃,益气养血。用于脾胃虚弱所致的小儿疳积,食欲不振,睡眠不安,多汗及营养不良性贫血。 |
|
用法用量 |
口服。儿童一次2~4片,成人一次4~8片,一日3次。饭后嚼碎服。 |
口服,二岁以下一次10~15毫升(~1.5支);三至四岁一次20毫升(支);五至六岁一次30毫升(支),一日3次。 |
|
副作用 |
过量服用可致腹泻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糖尿病患儿禁服。 |
|
成分 |
本品每片含干酵母0.2克。辅料为蔗糖、硬脂酸镁、氢氧化铝。 |
太子参、白术(麸炒)、茯苓、制何首乌、六神曲(炒)、当归、山楂(炒)、白扁豆(炒)、山药(炒)、炙黄芪、麦芽(炒)、桔梗、远志、陈皮、甘草、蜂王浆。辅料为:蔗糖、香精、苯甲酸钠(防腐剂)。 |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至淡黄棕色片;有酵母的特臭,味微苦,不应有异臭。 |
本品为棕黄色的黏稠液体;气香,味甜。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 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应去医院就诊。 5.患儿如自汗多、夜寐易惊、睡少等应注意是否为佝偻病,以免延误治疗。 6. 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