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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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大蜜丸 每丸重6g |
1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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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中药二厂 |
山东广育堂国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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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214 |
国药准字Z37020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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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散风止痛。用于头痛眩晕,目赤耳鸣,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燥结。 |
解表清热,止咳化痰。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风、头痛鼻塞、咽喉肿痛、咳嗽、周身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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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g,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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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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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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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人工牛黄、薄荷、菊花、荆芥穗、白芷、川穹、栀子、黄连、黄柏、黄芩、大黄、连翘、赤芍、当归、地黄、桔梗、甘草、石膏、冰片。 |
柴胡、葛根、金银花、连翘、黄芩、青蒿、苦杏仁、桔梗、薄荷脑。辅料为蔗糖、苯甲酸、羟苯乙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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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红褐色至黑褐色的圆形大蜜丸,气芳香,味苦。 |
本品为深棕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具清凉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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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食物。 2.孕妇慎用。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4.有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大便溏软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 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不可整丸吞服。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糖尿病患者慎用。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