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10g |
10g:1.0g |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1970 |
国药准字H2016308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头癣、以及念珠菌性甲沟炎和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炎。 |
本品适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 |
|
用法用量 |
1.皮肤感染:涂于洗净患处,一日2~3次。 2.外阴阴道炎:涂于洗净患处,每晚1次,连续7日。 |
局部涂用,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每日早晚各1次,疗程2~4周;花斑癣,每日1次。 |
|
副作用 |
1.偶见过敏反应。 2.偶可引起一过性刺激症状,如瘙痒、刺痛、红斑、水肿等。 |
个别患者出现局部刺激,偶见过敏反应,表现为皮肤灼热感、瘙痒、针刺感、充血等。 |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忌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克霉唑0.01g,辅料为:单、双硬脂酸甘油酯、十六十八醇、白凡士林、乙醇、轻质液状石蜡、甘油、羟苯乙酯、硝酸苯汞、2,6一二叔丁基对甲酚、匀染剂O、纯化水。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益康唑。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本品为乳白色乳膏。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仅作外用,避免接触眼睛。 2.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4周。 3.治疗念珠菌病时避免局部紧密覆盖敷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