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03 |
10g |
|
生产企业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2422 |
国药准字H4402444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头癣、以及念珠菌性甲沟炎和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炎。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以及手足癣等 |
|
用法用量 |
1.皮肤感染:涂于洗净患处,一日2~3次。 2.外阴阴道炎:涂于洗净患处,每晚1次,连续7日。 |
外用,直接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
副作用 |
1.偶见过敏反应。 2.偶可引起一过性刺激症状,如瘙痒、刺痛、红斑、水肿等。 |
1.偶见过敏反应。 2.可见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充血等。 3.长期使用可使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多毛及继发感染等。 |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忌用。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克霉唑0.15克。辅料为:硬脂酸、甘油、单硬脂酸甘油酯、氢氧化钾、羟苯乙酯。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支含硝酸咪康唑10毫克,醋酸曲安奈德1毫克,硫酸新霉素3000单位。辅料为:丙二醇、聚乙二醇-400、C16-18醇、单。双硬脂酸甘油酯、白凡士林、肉豆蔻酸异丙酯、平平加-0,香精。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高血压、心脏病、骨质疏松症、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不得长期大面积使用。 6.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