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g/支 |
0.01 |
|
生产企业 |
湖北仁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0084 |
国药准字H3102144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头癣、以及念珠菌性甲沟炎和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炎。 |
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 |
|
用法用量 |
1.皮肤感染:涂于洗净患处,一日2~3次。 2.外阴阴道炎:涂于洗净患处,每晚1次,连续7日。 |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于患处。皮肤念珠菌病及癣,每日早晚各1次,疗程2~4周;花斑癣,每日1次。 |
|
副作用 |
1.偶见过敏反应。 2.偶可引起一过性刺激症状,如瘙痒、刺痛、红斑、水肿等。 |
可见烧灼感,偶见瘙痒、皮疹等过敏反应。 |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忌用。 |
妊娠头3个月禁用。 |
|
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克霉唑0.03克。辅料为:硬脂酸、单硬脂酸甘油酯、甘油、轻质液状石蜡、丙二醇、匀染剂O、十六十八醇、羟苯乙酯、白凡士林。 |
本品含硝酸益康唑,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辅料为甘油、乙醇。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清液体。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4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