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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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片重0.35g |
每10粒重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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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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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746 |
国药准字Z150217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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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消炎生肌﹐制酸止痛。用于治疗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浅表性胃炎、胃窦炎。 |
用于寒热积聚,消化不良,胃胀不适,呕吐泄泻,慢性胃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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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片,十一至十五岁一次4片,一日3次,饭前1~2小时服。 |
口服,一次9~15粒,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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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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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辛辣、生冷、油腻食物,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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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海螵蛸、白矾(煅)、白及、延胡索(醋制)、甘草。 |
石榴、白豆蔻、柯子、光明盐、肉桂、五灵脂、胡椒、山奈、荜茇、寒水石(热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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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糖衣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淡黄色;气微,味涩、微苦。 |
0.2g*30s*3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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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低酸性胃病、胃阴不足者慎用,其表现为唇燥口干,喜饮,大便干结。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孕妇慎用。 3、服用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