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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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2片,愈创木酚甘油醚100mg、氢溴酸右美沙芬15mg |
0.125g*12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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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赤峰维康生化制药有限公司 |
海南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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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547 |
国药准字H200601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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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咳痰。 |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轻、中度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1)化脓性链球菌性咽炎/扁桃体炎。注:通常治疗和预防链球菌感染(包括预防风湿热)应选择肌内注射青霉素。虽然头孢丙烯一般可有效清除鼻咽部的化脓性链球菌,但目前尚无可供借鉴的头孢丙烯预防继发性风湿热的资料。(2)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性中耳炎和急性鼻窦炎。2.下呼吸道感染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炎继发细菌感染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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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或用温水分散后服用。2~6岁儿童一次半片,6~12岁儿童一次1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片,一日3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口服,成人(13岁或以上)上呼吸道感染,每次0.5g,每天1次;下呼吸道感染,每次0.5g,每天2次;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每天0.5g,分1次或2次,严重病例每次0.5g,每天2次。2至12岁儿童上呼吸道感染,按体重一次7.5mg/kg,每天2次;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按体重一次20mg/kg,每天1次。6个月婴儿至12岁儿童中耳炎,按体重一次15mg/kg,每天2次;急性鼻窦炎,一般按体重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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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服用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头孢丙烯的不良反应与其他口服头孢菌素相似,主要为胃肠道反应,包括腹泻,恶心,呕吐和腹痛等。亦可发生过敏反应,常见为皮疹,荨麻疹。儿童发生过敏反应较成人多见,多在开始治疗后几天内出现,停药后几天内消失。其他不良反应较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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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头3个月内妇女禁用。 |
禁用于对头孢菌素类过敏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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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愈创木酚甘油醚100毫克、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辅料为: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丙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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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内容物为类白色至淡黄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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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抑郁症、消化道溃疡、痰量过多、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5.肺出血患者、急性胃肠炎、肾炎患者,以及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 |
使用本品治疗前,应仔细询问病人是否有头孢丙烯和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的过敏史。有青霉素过敏史患者服用本品应谨慎。凡以往有青霉素类药物所致过敏性休克史或其他严重过敏反应者不宜使用本品。如发生过敏反应,应停止用药。严重过敏反应需使用肾上腺素并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包括给氧、静脉输液,静注抗组胺药、皮质激素、升压药和人工呼吸。几乎所有抗菌药物包括头孢丙烯长期使用可引起非敏感性微生物的过度生长,改变肠道正常菌群,诱发二重感染,尤其是伪膜性肠炎。因此应仔细观察用药病人服药后的反应,特别注意对继发腹泻患者 |